主任会议:
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力度,强化统计职能,保障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充分发挥统计工作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7月14日,本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统计局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市统计局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召开了有基层统计局负责人、基层统计信息中心负责人和基层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收集和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自“一法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特别是新《统计法》施行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统计部门围绕“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坚持依法统计、严格统计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上下已基本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2008、2009年市统计局连续两年荣获河南省统计基础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而且在2009年获得由国家人事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表彰的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近年来,全市统计部门围绕中心,立足本职,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我市各级政府和统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单、设立“统计法宣传咨询台”、展出宣传版面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不仅提高了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而且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规知识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积极推进依法统计。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统计工作,先后颁布实施了10余件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规范有序的统计制度体系。市统计部门注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统计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县、乡两级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统计部门执法水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郑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制度》,保证统计执法办案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市统计部门始终坚持依法统计,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统计调查与国民经济核算,从信息采集、整理、审核、评估等各个环节,都制定并实行了严密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多管齐下,综合管理,确保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主要统计数据总体上能够反映我市国民经济、社会事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的发展变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正是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统计工作为此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创新统计执法方式,组织实施了2007—2009全市统计工作巡查三年计划,开展了对12个县(市)区和3个开发区的统计工作巡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数据质量和从业资格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自2000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00多起,对统计违法者产生了震慑作用,维护了统计法制的尊严与权威。认真落实国家、省部署开展对《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通知精神,稳步推进我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务求统计执法大检查取得实效。
(五)加强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2009年制定和实施了《全市2009—2011统计基础建设三年发展规划》,组织了2009年度考核验收,4个县(市)、区统计局和5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被授予统计基础建设示范单位称号。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全市统计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流程、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日趋规范,工作制度和职责区分更为明确,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需要增强。统计法制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影响不够深,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不够强,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还不够,加大了统计工作难度,统计数据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部分单位领导认识不够到位,不够重视,存在人员、制度不够落实;少数部门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虚报、瞒报、漏报甚至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时有发生。统计部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的能力不够强,统计执法力度还不够大。
(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由于基层统计基础薄弱,人员又不稳定,队伍素质难以保证,特别是统计工作量与统计人员力量的矛盾在乡镇更为突出;有的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的理解、计算、填报不够准确,工作质量不高;有的乡镇和部门登记不及时,工作不规范,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导致源头数据不够准确。
(三)部门统计亟待加强。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分工不够明确,一些调查报表交叉重复,多头对下,致使统计报表既多又乱,加重了基层负担,还导致数出多门情况的出现;一些部门统计基础建设与部门统计任务不相适应,统计职能弱化,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改革滞后,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执法检查组讨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 “一法一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既要开展面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又要开展面向统计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宣传好,提高依法领导和支持统计工作,自觉维护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统计部门要切实提高自身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用真实数据说话,为科学发展服务”,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要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如实报送统计资料,自觉维护统计工作权威,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统计工作。要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坚持从实际出发,为基层统计部门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明确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基层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扎实抓好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严格执行统计持证上岗制度,深入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和规范基层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报送的统计数据要深入调研,确保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三)加大统计部门的综合协调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统计整体效能。要提高政府统计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对部门统计的管理和指导,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有效机制。要进一步理顺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渠道,大力整合部门统计资源,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全市统计综合数据库建设,完善符合统计应用规范、网络化的统计业务平台,提高统计数据信息的共享水平,从根本上减轻基层统计报表填报负担,解决企业统计任务与统计力量的矛盾和统计质量不高的问题,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统计工作的严肃性。要以国家、省部署开展对《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为契机,把制止弄虚作假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各种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对那些利用职权非法干预数据统计,特别是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地位和荣誉、谋取经济利益,以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要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对一些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曝光,以震慑违法者,促进“一法一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更好地贯彻落实和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五)加快统计事业的改革创新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继续加强经济统计的同时,逐步建立起全面、科学、规范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和生活质量统计监测制度。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经济统计、社会统计“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实现以经济统计为主向经济统计、社会统计并重的转变。要继续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与分析,搞好预测、预警,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实现以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统计服务为主,逐步向为全社会提供统计服务的转变。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