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表时间 : 2010/11/1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10年10月28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生代表全市法院作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以29票同意,7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采取了许多措施,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理性维权,妥善化解处理了一大批行政争议,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会议指出,虽然近年来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许多需要不断探索、完善、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行政审判工作的司法环境还不够好、有些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还有不足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视程度。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把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为行政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认真探索、研究新形势下行政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行政审判机制,主动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需要,全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认真解决行政庭人员数量偏少、素能偏低的问题,不断充实审判力量。要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符合行政审判要求的司法理念,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抓好行政审判人员的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和考核考评,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三)要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要紧紧围绕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分有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审判工作,准确适用实体法律,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讲求工作方法,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要进一步改善优化司法环境。要积极主动向市委、人大汇报情况,向政府通报困难情况,争取支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为行政审判工作营造更加宽松的舆论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出台关于加强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相关决议或决定。
  (五)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交办、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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