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本次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部门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工作进行审议、表决。9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组织100余名市人大代表组成11个视察组,分别对今年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现根据视察情况,结合平时办理工作,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审议该项工作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165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初审并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有9件作为议案处理(17件合并9件),其余148件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会议期间代表对我市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489件。截止9月份,闭会期间代表又提出建议6件,作为代表建议处理的共计643件。转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办理的代表议案3件、建议3件;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代表议案7件(14件合并7件)、建议627件(其中列为重点建议20件);转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代表建议8件;转交党群社团办理的代表建议5件。
为使今年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了督办力度,改进和创新了督办方法。一是对议案件进行专题督办。7月27日至30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人以及议案领衔代表,利用4天时间对市政府有关委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卫生局、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交运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办理的7件议案进行逐件检查督办。对7件议案的办理工作,领衔代表都十分满意。二是对建议件进行集中督办。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督办议案、建议的有关工作部门,组织省、市人大代表100余人分成11个视察组,按照各自对口部门,分别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及建议工作进行了视察,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从今年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反馈意见看,代表满意率达到98.5%。三是对不满意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代表不满意的8件建议,10月14日、15日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与市政府督查室一起,邀请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又专门进行了一次回头看的督办检查。督促办理部门加大力度,抓紧办理,进一步与代表沟通,起到明显效果。如韦强启代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启动“企业学校化”试点企业的建议》和禹舜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惠济区金洼干沟郑花路涵洞两侧光缆阻水问题的建议》,经过重新办理,代表表示非常满意。对其他不满意件,我们将继续加强督办。另外,对一些涉及省管权限的建议,我们将于明年省人代会期间,联系有关省人大代表向省人代会提出。
目前,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已全部办完,并答复了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6件建议,其中5件已办,并答复了代表。经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疏理,已经办结或基本办结的213件,占32.5%;正在办理并可望办结的377件,占57.7%;因受政策和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无法办理的64件,占9.8%。
二、今年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为抓紧做好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3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转办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全心、秘书长刘焕成和各委、厅、室负责同志,以及承接办理工作的市政府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共同研究部署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白主任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指出:一是提高认识。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是坚持党的领导,以法制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尊重代表,对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支持,是推动科学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二是明确任务。要明确时限,尽可能要早办理、早答复,要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和任务,要搞好督查和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议案和建议办理的进度,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三是确保质量。要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注重议案和建议办理的实际落实率。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荃代表市政府表态,一定要把今年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好、落实好,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从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的情况看,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体现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办理工作纳入了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建立了局(委)领导、业务处(室)、局属单位“三位一体”的办理工作机构,明确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各位副职分工抓,有关处(室)具体负责办理,保证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实效。各委、局办理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经主管领导核签,由主管副市长审阅签发后答复代表,答复比往年要快,答复质量有所提高,答复格式比较规范。在代表视察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时,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向代表汇报,班子主要成员和有关处(室)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会议,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做到了办理前明确要求,加强分析夯实办理基础;办理中确保质量,认真答复,切实履行职责;办理后跟踪督办,狠抓落实。
(二)创新工作,完善机制
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法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标准高的经常性工作。经过多年不断总结经验,规范办理程序,建立规章制度,推进工作创新,已逐步形成了使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的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启用了《代表议案建议网上管理系统软件》,代表议案、建议提交全部实行电子文稿,实现了从网上提交、网上转办等流程的快捷,达到了无纸化和低碳的要求,创新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交、转办、办理、答复的方法,缩短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理工作效率。
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承办部门都能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做到了及时办理、及时答复。在办理过程中,能与代表联系、沟通,对一些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办理的建议,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尽可能达到代表满意。特别是对7件议案和20件重点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征求代表意见,保证了办理效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登记、分发、办理、催办、审签、查办、落实、答复、立卷、反馈和总结制度,把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台账,从而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农委、市公安局等单位严格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三)加强沟通,提高实效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代表的交流与沟通。在办理前,主动听取代表意见,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原意和办理要求,办理过程中,改进办理方式,通过调研、信函、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主动邀请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一起,深入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答复后,通过发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等多种形式,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对一些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把客观情况向代表解释清楚,力求得到理解和支持;对于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进行专题研究,并由主管领导带队登门征求代表意见,当面沟通情况,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体来看,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办理认真、答复及时、效果较好。但是,仍存在有不足之处,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在办理工作中重于书面答复,对于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工作不够积极,抓落实缺乏力度,在汇报办理工作时,过于强调客观原因,没有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二)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与代表沟通不够,工作不够耐心细致。对属于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答复过于简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时限不明确。
(三)个别承办单位答复不规范、不及时。有的把“代表”写成“委员”,有些答复过于简单,有的把代表姓名打错,有的答复文稿格式不规范,还有个别单位因分管领导调整或部门合并等原因,办理人员业务不熟,拖延了办理时限,使部分代表有意见
(四)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落实解决的比例不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件数占60%以上,主要涉及在城市建设工作中规划滞后、资金不到位等原因。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有关机关和组织要加强对承办代表建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熟悉办理工作程序,保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二是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前、办中、办后应与代表加强联系,增进理解,取得支持,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提出建议的本意和要求,力争达到代表满意。三是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逐年提高,有关承办单位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研究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四是要增加办理工作的主动性,不仅要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且要有一个满意的解决和落实,提高办结率。
四、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未办结代表议案和建议(B类件)办理情况
2009年,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及以后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共572件当后已全部办理,并答复了代表。根据当时情况,需跨年度办理的建议共367件,其中,政府系统358件,党群团体9件。按照去年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对办理工作审议意见要求,各承办单位继续开展了办理和督办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结95件,其余基本办结。
主要做法:一是把去年遗留建议和今年的议案、建议结起来一起办理。市财政局、城管局、规划局、公安局、卫生局、交运委、教育局等承办单位均对2009年未办结建议进行了自查,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办理落实,如:王武等代表去年提出的“关于依法治理‘医闹’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议案(A074号)”,建议尽快建立完善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赵建才市长、刘东副市长对此多次批示,并召开协调会,市政府法制办、卫生局、司法局、公安局等各部门共同配合,起草《郑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目前,该《办法》以第193号政府令的形式正式出台,将于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张彦军等代表去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B061号)”,经过市城管局认真调研,明确了升级改造100条背街小巷,并将这项工作列为2010年市十大实事任务,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可确保年底前完工。二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各承办单位根据未办结建议内容,主动与领衔代表联系,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与代表见面或电话联络等方法,征询代表意见,通报办理进度,争取代表的支持与监督。三是建立续办机制。明确跨年度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人和承办人职责,特别是对具有工作连续性的一些建议,要求承办人跟踪办理到底,一般不对工作人员进行调整。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高了跨年度建议办理的质量,得到了广大代表的满意和好评,下一步,我们将对少数仍在办理落实过程中的建议继续进行跟踪督办,切实保证能办结的建议及时办结。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