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新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2008年以来,郑州市两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行政审判,为促进法治郑州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11月至2010年7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877件,审结2480件,结案率86.2%,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1174件,审结607件,结案率51.7%,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件,依法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676件,执结2410件,执结率90.06%,有力地维护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法律的权威。
一、畅通诉讼渠道,规范受案范围
(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规范受案范围。在全市法院统一受案理念,对该受理的案件坚决受理,对可立可不立的要审慎受理,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积极妥善受理大批涉及城市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以及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特殊人群帮教、社会治安整治等类型行政案件。还依法稳妥受理了行政合同、政府信息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考生诉高招办等大批新类型案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期待。目前我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已涉及22类共5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同时,加强诉前引导,正确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将行政争议纳入法制轨道化解,防止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冲突、一般性事件转化为极端性事件。
(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依法受案。为进一步加强诉权保护,结合郑州实际,市中院建立了一系列长效机制。如加大立案受理监督力度,对当事人反映基层法院不立案的,中院依法督办,对督办后应立案仍不立案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和交叉管辖力度,确保基层法院应立未立的案件得到依法审理;对各基层法院案件受理情况实行季度排名通报,并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确保全市行政案件的依法受理。
二、强化审判监督,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公正审判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落实整改人大对行政审判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重大案(事)件、决定、举措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旁听案件庭审,参加热点、难点问题的研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2008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旁听庭审9件次。
(二)创新审判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尝试圆桌审判,拉近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尝试建立行政审判陪审团制度,在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中,组织陪审团参与庭审、参加评议,极大增强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裁判结果的接受和认可程度;实行行政裁判文书上网,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09年1月1日以后送达当事人且符合上网条件的的行政裁判文书共1454份,全部上网公开;设立网评员,与网民在线沟通,释法答疑。坚持“阳光司法”,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凡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公民均可自由旁听庭审;积极推行法院网络视频现场直播庭审,确保司法公开、透明、公正;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官民矛盾特别突出、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涉外、涉港澳台或社会影响大、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人大汇报,争取支持,妥善化解;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2009年11月至今,共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482件次。
(三)监督与维护并重,依法公正判决。依法充分保护原告的合理诉求,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依法纠正。2008年11月至2010年7月底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支持原告诉求,判决被告败诉的案件(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确认无效、判决履行法定职责)157件,占判决结案数的10.55%。对行政机关坚持监督与维护并重,对合法正确的行政行为坚决支持,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与国家法律权威,同期裁判行政机关胜诉的案件(含维持、确认合法、确认有效)827件,占结案数的55.62%。有力的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我市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高。
(四)注重协调办案。在案件审理中通过圆桌审判、巡回审判方式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营造宽松和谐的行政审判氛围。充分运用主审法官、合议庭、副庭长和庭长、副院长和院长等四个层级的团队力量,将协调办案理念贯穿于诉前、庭前、庭中、庭后、案后等五个阶段。对案件涉及面广、人数众多、矛盾尖锐的房产登记、拆迁、土地、社保、规划等涉及民生、单靠法院难以彻底解决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充分尊重和关注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的前提下,利用郑州市国家赔偿工作联席会议和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议平台,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与政府沟通,借助外力努力化解争议,实现案结事了。2008年11月至今,通过法院协调、原告撤诉方式办结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共948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30.94%。
(五)加强宣传,扩大行政审判的社会影响。每年召开一次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邀请党政主要领导到会指导。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法律咨询、谈案说法、庭审直播、综合报道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营造良好行政审判舆论氛围。组织行政审判法官参加录制省电视台“走进法庭”、市广播电台“法官说法”等栏目,邀请媒体参与报道行政审判工作,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司法与行政互动,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一)积极推动成立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在市中院和市法制办的积极推动下,2009年7月成立郑州市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机制、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分析通报机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等八项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加强互动,资源共享,群策群力,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我市的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制度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领导的肯定。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批示“郑州中院八项机制很具操作性,请行政庭研阅”。全市大部分基层法院也相继在本辖区推动成立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目前,委员会已召开了4次会议,组织了6次活动,对城乡规划、城市拆迁、房产登记、非诉执行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题研讨,统一了司法和行政执法标准,并成功协调化解10余起案件。
(二)积极推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制度。针对行政审判、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出庭应诉、胜败诉、履行生效裁判、落实司法建议及相关建议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建议,撰写成行政审判“白皮书”,报送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上级法院主管部门及主要领导,以便及时沟通,共促全市行政执法状况的改善。自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100多份,其中市中院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50多份。
(三)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市政府相继出台《郑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实行绩效考评,规范应诉行为。2008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59件,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实现司法廉洁公正
(一)不断加强思想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和省法院的“十条禁令”,通过廉政恳谈会、廉政承诺、警示教育、廉政回访制度等方式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纯洁行政法官队伍,确保司法廉洁、公正。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法官无一人出现违法违纪的情况,保持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队伍的正义性和纯洁性。
(二)不断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目前,全市法院共有行政审判人员96人,其中,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78人,占总人数的81.25%,中院行政庭28人中,已有12人取得硕士学位,还有3人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人员结构较为合理,老、中、青传帮带,形成强大合力。近期,又新任命行政审判法官25人,进一步充实了全市行政审判队伍。
(三)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中院每年组织学术讲座,邀请有关行政法专家对全市行政法官进行业务培训。先后选派多名同志参加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研讨会、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实务培训班学习,提高法官司法水平。中院行政庭先后组织50余人次参加各类法官职业技能培训、在全市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中,二人分别获得书记员、审判员单项冠军,并荣获“五一”劳动奖章。鼓励干警继续深造,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知识结构。
经过努力,全市法院形成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涌现出一批行政审判先进集体和个人。2008年以来,中院行政庭连续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获得“共青团河南省青年文明号”、郑州市先进基层党支部等荣誉称号;多人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法官、青年岗位能手,信访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青年岗位能手,“郑州市技术状元”等荣誉称号,多人立功受奖。金水、二七、中原等法院行政庭也多次荣获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9年金水法院行政庭荣立集体二等功。
五、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政审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力量还不够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个别基层法院行政庭人员配备甚至不够一个合议庭;少数法官还不能从大局出发,存在机械办案、孤立办案现象,片面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案件的社会效果不够好;个别案件审理周期过长,存在超审限问题。
二是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年来,在法院的积极推动下,在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在个别地方、个别部门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一些行政机关行政法治观念有待加强,缺乏自觉接受法院司法监督的意识。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重视不够,表现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不高;部分行政机关应诉答辩不积极、不主动,有的在法定期限内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交证据;一些行政机关对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或者司法建议态度不够积极,不能主动遵照执行等方面。
下一步,法院将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解决行政审判和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公正执法,在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
加强诉权保护,畅通行政诉讼渠道。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行政案件审限流程管理,加快办案速度,避免审判拖延,损害当事人权益。突出重点,把保障民生当作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坚持对行政机关监督和维护并重,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合法正确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支持。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办案,在和谐化解行政争议上下功夫。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现有的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制度基础上,不断创新方法,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坚持把行政案件协调解决与巡回审判、圆桌审判、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工作机制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协调工作,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彼此沟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建立和谐的“官民”关系。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增加行政法官编制,解决人少案多的矛盾。同时,加强对行政法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学习、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意识,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工作风气,形成良好的行政法官文化。加强案件评查和互查力度,注意从群众判后答疑和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对于发现的案件审理问题或干警纪律作风问题,坚持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同时对法官业外行为加强约束,纯洁行政法官队伍,避免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四)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在改善司法环境上下功夫。认真全面落实今年9月30日市人大视察我市行政审判工作时,代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要加强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行政审判的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争取重视和支持,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决;利用现有的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工作机制,结合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及时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反馈行政审判信息,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使其更多地了解和理解行政审判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氛围。为此,迫切希望和建议人大能够尽快出台决议,以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规范行政机关诉讼行为,为推动我市行政审判更大发展,促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营造更为良好的司法环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离不开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法院要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