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对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发表时间 : 2010/11/1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安排,内司工委于9月30日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的带领下,对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的基本情况
  9月30日上午,视察组实地视察了市中级法院办公环境、工作宣传展板,旁听、观摩了两个行政案件庭审情况;召开由全市两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的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工作基本情况介绍、观看了行政审判工作汇报专题片,与部分基层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视察组对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视察组认为,近年来,我市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理性维权,妥善处理了一大批行政争议,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行政审判,促进法治郑州建设。2008年11月至2010年7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877件,审结2480件,结案率86.2%。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案件1174件,审结607件(结案率51.7%),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件。全市法院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676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410件(执结率90.06%)。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范围涉及城市规划、拆迁、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22类共5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案件实行网络化流程管理,从立案、庭审、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完善各种制度,加强对案件运行程序的监管。二是坚持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庭审方式改革,推出了圆桌审判制度、陪审团制度;坚持“阳光司法”,实行行政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建立网评员与网民互动制度、公民旁听制度、网络视频直播庭审制度;推广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等。三是坚持依法裁判。对行政机关监督和维护并重,对违法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对合法正确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支持。在全市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被告败诉的157件,占结案数的10.55%,裁判行政机关胜诉案件872件,占结案数的55.62%。四是注重协调办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注重协调办案和巡回审判,力求案结事了,妥善化解行政争议。2008年11月至今年7月,通过法院协调,原告撤诉案件共948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30.94%。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审判能力。一是加强行政审判机构和组织建设。注重选配年轻法官充实行政审判力量。目前全市法院共有行政审判人员96人。近期,又新任命行政审判法官25人,进一步充实了全市行政审判队伍。二是加强对行政审判法官的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知识层次和业务能力。目前,全市法院行政审判人员,本科以上学历78人,占总人数的81.25%,参加业务技能竞赛,获得多项荣誉称号,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优化司法环境,营造良好司法氛围。一是建立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机制。通过依法审理案件、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推动政府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成立了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出台了《郑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二是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制定了《重大事件案件报告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行政审判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或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三是加强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创造良好司法氛围。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的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一些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老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案件审理周期过长,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挫伤了群众提起行政诉讼的积极性。
  (二)行政审判工作的司法环境还不够好。一是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不够强,缺乏自觉接受法院司法监督的意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不高,还存在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现象等。二是一些群众的行政诉讼意识不强,不能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还存在不知告、不会告、不愿告、不敢告的现象等;三是个别法院领导和审判人员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摆正“维护与监督”的关系,工作中有畏难情绪。
  (三)行政审判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力量还不够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个别基层法院行政庭人员的配备甚至组不成一个合议庭;个别行政审判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够牢固,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问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不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对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视程度。各级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把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为行政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认真探索、研究新形势下行政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行政审判机制,主动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需要,全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认真解决行政庭人员编制问题,不断充实审判力量。要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符合行政审判要求的司法理念,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抓好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三)要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要紧紧围绕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分有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审判工作,准确适用实体法律,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讲求工作方法,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要进一步改善优化司法环境。要积极主动向各级党委、人大汇报情况,反映困难,争取支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为行政审判工作营造更加宽松的舆论氛围;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适当时机出台加强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相关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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