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5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蔡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郑州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以37票同意、0票不同意、4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重大机遇,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围绕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落实“转方式、促转型,抓项目、强后劲,转作风、优环境”等一系列政策和举措,全市经济社会呈现出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计划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会议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会议同时指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需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趋缓;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城市管理方式粗放;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群众实际收入缩水;就业再就业压力、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依然存在。会议要求,市政府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确保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圆满完成。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快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努力构建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进一步强化大郑州的理念,用先进理念指导和推动郑州都市区建设纲要、郑州都市区空间发展引导规划的编制,统筹推进6城10组团40个产业集聚区规划的实施。加快以交通、生态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城中村改造和城郊村合村并城工作。深化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加快区划调整步伐,切实增强郑州可持续发展实力和服务全省的能力。
二、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认真研究制定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融资、用地等配套政策,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制定落实鼓励战略支撑产业发展意见,重点加快汽车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商贸物流、文化创意、旅游等高成长性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切实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抓住国家加快水利建设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水利工程更大的支持,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三、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增强发展后劲。围绕建设郑州都市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部委、省和央企“十二五”规划。坚持和完善重大项目周例会、联审联批日例会和首席服务官制度,开辟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强化项目质量监管,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推行工程竣工验收公示制度和后评价制度,严把质量关。争取中央和省里资金支持,加强政银企三方合作,推进市级融资平台整合重组,灵活运用信贷融资、股权投资、信托理财、企业债券等方式融资筹资,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异地占补等政策,加大省重点项目省控用地指标争取力度,有效解决重大项目用地瓶颈制约问题。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开放带动作用。加强对国家、省产业政策的研究,立足我市产业特点和资源优势,不断完善招商引资配套政策。围绕“6城10组团”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注重利用现有的项目、标准化厂房和土地招商;注重利用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招商。坚持把承接产业转移与调整结构、培育集群、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重点瞄准国内外知名品牌,引进在国际上有影响力、在国内有辐射力、在省内有资源整合力的优质项目,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和保障。
五、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从调整经济结构入手,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政府责任,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有序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新能源有效利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和淘汰力度,有效遏制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生。
六、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继续把稳定物价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稳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严厉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着力降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遏制投机性住房需求,明确和强化政府责任,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竣工率。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工程,逐步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倍增工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交通综合治理,加快“畅通郑州”建设,推进城市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抓好公共安全工作,强化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隐患排查、督办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措施平时暗访和失职失察责任调查制度,从严从快从重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和经营行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负责向市政府交办、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