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检查我市《食品安全法》执法情况的报告

——供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参考

发表时间 : 2011/12/1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9月8日,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志带领下,对我市《食品安全法》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卫生局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百顺农贸市场、市卫校食堂。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引起人民群众极大关注。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神圣使命。市政府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强化部门负责制,搭建监管新平台,探索监管新机制,认真实施《食品安全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食品质量得到提升。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给予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连维良提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八条要求,并强调政府监管到位则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不到位则食品不安全的观点。吴天君市长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指示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持之以恒地抓。常务副市长胡荃强调,食品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有做好,没有退路。分管领导薛云伟、刘东副市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每年都与各县(市)区政府签署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市领导常年坚持深入基层视察调研,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亲自带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应急处置。
  (二)构建“两级三层”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坚持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入手,着力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创立了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为龙头,以县(市、区)检测中心、基地和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检测室为基础的“两级三层”检验检测体系(“两级”指市、县两级质量监管;“三层”指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各县,包括市、区检测中心,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大型超市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机构,对农产品实行三个层面的检测和监测)。通过“两级三层”体系,构建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网络,全力保证全市人民吃上放心食用农产品。2010年,全市共抽检蔬菜133万批次,抽检水果16.25万批次,抽检水产品1.9万批次,检测合格率(现场速测)达到99%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保持平稳。
  (三)从源头上严格监管食品生产企业。一是及时调整完善程序,严格许可审查。市质监局根据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在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及时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受理程序,严格按照《审查通则》和相应产品的审查细则实施现场核查。2010年市质监局共受理347家企业申报的432种产品的生产许可,发放证书365个。二是实行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全覆盖。市质监局依据企业规模、设施、质量管理制度及日常监管情况,综合企业负责人的质量意识、诚信程度,确定每一家企业的监管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不同级别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不同频次、不同侧重的监督检查。三是密集开展专项整治,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10年,先后开展了“双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乳制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大米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烤鱼片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等62次专项整治及检查,2010年,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248家次、发现问题642处,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8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家、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467件。
  (四)大力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商务局在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上,坚持关口前移的做法,突出动态管理,抓好源头治理。督促定点屠宰厂切实按照肉类制品企业做好加工操作规程,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和肉品检验工作,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切实把好生猪产品上市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2010年,全市定点屠宰厂屠宰生猪801798头,检疫检验率100%,检出病害肉2726头,病死猪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病害肉检出率为3.4‰。
  (五)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治理工作。一是对规模养殖场开展不定期监测,规模养殖场户监测覆盖面不低于50%。二是落实生猪出栏检测制度,坚持把瘦肉精检测结果作为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和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必要条件。三是对定点屠宰厂入宰生猪按照每批次3%比例逐车逐批次进行瘦肉精尿样抽检。四是采取不定期或集中时间,在生猪屠宰线上抽取尿样进行瘦肉精监测。五是对外埠入郑生猪肉品每月集中监测。对生猪屠宰厂入宰生猪的瘦肉精监测比例由每批次2%提高到3%;要求所有外埠入郑生猪肉品必须持有当批肉品《瘦肉精检测合格报告》,并在外埠入郑畜产品查验点配置快速检测设备,每天对入郑生猪肉品批批抽检监测,保障了市区这一消费群体集中区域的安全和稳定。
  (六)强化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先后对“地沟油”、问题乳粉、猪肉“瘦肉精”、面条“食用胶”等开展专项检查。此外,还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和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情况,制定相应的巡查方式,要求巡查人员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严格检查各个厨师的健康证明、食堂卫生、原材清洗程度、消毒设施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对未取得许可证及问题突出的单位责令立即停业整改,等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市工商局每年都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节的特点以及总局、省局、市政府的有关安排,开展不同形式的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工作。2011年,市工商局开展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学校周边及城乡结合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流通环节肉制品市场全面检查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检查。截止到2011年3月底,共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食品3089.27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07件,涉案总货值金额33.41万元,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对食品经营者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不同信用状况分为A、B、C、D四种等级,进行分类巡查,并实行“一户一档”进行管理。二是推行责任制,由各工商所与辖区食品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并统一印制了自律制度和购销台账,实行规范管理。三是深入开展“12315”进市场、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共设立“12135”投诉联络站2829个,对食品安全实行群防群控、零距离受理投诉和举报。充分发挥网上受理、网上指挥调度、网上发布信息等优势,加强网上监管,简化工作程序,提高监管效率。四是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和争创“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特别是深入开展了农村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目前,已建成食品安全示范店2412家,其中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1858家,基本实现了每一个行政村建成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巩固了北二七路、德化商业街步行街“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称号。
  二、存在问题
  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市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方面,各职能部门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郑州是食品生产大市,也是食品消费大市,食品链点多面广,监督机制也还不够完善到位,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的管城区、二七区小食品生产存在的问题,影响恶劣,群众对食品还有不安全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需进一步改进提高。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质量意识淡薄。几年来,尽管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还远远不够。重数量、重效益、轻质量、轻安全,个别人甚至唯利是图,知法违法,手法多变,查处困难。
  (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滞后。各县(市)、区虽然建起了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但是档次低、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发展速度不快,其示范、辐射、带动效应差。同时,在现行的生产经营体制下,以家庭为主分散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组织化程度低,生产规模小,各行其是,随意性大,影响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技术推广和组织实施,制约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进程。
  (三)监督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检测技术低,影响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目前食品检验工作与实际需要很不适应,检测手段落后,只能速测,存在检不出、检不准、检的慢等问题。同时还存在执法经费、抽检经费及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例如:法律规定食品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市政府下拨的监督抽查经费不足,监督抽查未能全覆盖,牛羊肉质量无人监管。
  (四)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涉及面广,例如,仅畜产品质量安全就涉及到兽药饲料的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产品屠串加工,而在当前分段管理模式下,监管力量、监管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此外,食品加工小作坊、流通摊贩监管难度大。郑州市的小作坊大多处于城乡接合部和偏僻乡村,普遍存在小、散、脏、差等问题。同时小作坊、流通摊点进入门槛比较低,流动性大,隐蔽性强,新增和停产现象随时发生,监管难度大。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食品安全法颁布已近两年,但广大群众对此了解还不充分,知之甚少,要通过宣传发动群众,实现食品安全全社会监管的局面;使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增强事业心、责任感:让生产厂家明确自己的责任,增强公责心,形成全社会人人知识守法,为食品安全监管奠定基础。
  (二)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要探索新办法,发现新问题,取得新成效。在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应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问题制度、应急预案机制、案件查处机制、信息发布机制等,对这些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
  (三)要明确职责,确保监管到位。《食品安全法》对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做了重大调整,各部门职能已逐步落实到位,但还有一些监管空档。首先,要依法落实工作责任。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中要注意依法解决责任不清、见利就争、遇事就推的监管“顽疾”,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找准工作位置,使食品安全监管中不出现“真空”和“盲点”。其次,要加强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加强工作中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实现“无缝链接”。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整治力度。一是重点抓好农村地区市场整治,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继续加大对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低、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企业的整治力度,坚决杜绝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发生;三是巩固“打非”专项整治成果,将“打非”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常抓不懈;四是强化重点品种的监测与建档,全面完成重点品种监测工作任务。
  (五)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部门要理清机制,明确责任,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领域和重大问题,政府要加强协调,督促执法部门主动作为,提前介入。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市860多万人,但监管人员少,还有监督不到位的地方;食品安全是个大问题,要适当增加人员,加强队伍建设。三是加强检测队伍建设,增配必要设备,优化检测手段,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构建覆盖食品生产各个环节、从城市到农村、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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