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郑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表时间 : 2011/12/1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11年10月28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鹂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郑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以35票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市文物事业发展较快,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大批珍贵文化遗产得到科学保护和有效传承,郑州历史文物资源不仅成为郑州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一张靓丽名片,而且正在成为郑州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力量。会议指出,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要进一步提升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文化遗产亟待立法保护,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郑州地处中原,为中华民族的腹心重地,郑州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史上最璀璨的明珠,对于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城市特色、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保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应随着财政收入增加而增加。
  三、加强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加强队伍建设,在政策和人力上给予支持,切实改变一人多岗、人员数量与工作量极不相称的局面。要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人才,提高保护、研究能力,打造一支与我市文化遗产资源地位相适应的高素质队伍。
  四、完善地方立法,坚持依法行政。制定和完善各项法规、规定,启动《郑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宣传、教育、旅游、市政、交通等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
  六、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向市政府交办、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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