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5月12日,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志带领下,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文物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小双桥遗址、隋唐大运河遗址、古荥城隍庙等6处历史建筑以及文物发掘现场。9月21日,雷志副主任带领教科文卫工委的同志到市文物局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视察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史留下的文化瑰宝,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保护和利用好文化遗产,对于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文物保护重大事项,对世界遗产申报、大遗址保护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同志到郑州工作后第一次进京就是向国家文物局汇报我市文物事业发展问题;吴天君市长多次听取我市文物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文物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郑州商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定》列入了2011年度政府规章修订项目。三是文物保护“五纳入”进一步落实。2010年,共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等专项资金1822.2万元,包括商城遗址公园在内的8项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共投入近5000万元。全市文物机构进一步健全,在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减员和缩编的情况下,2010年独立成立了文物局、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目前市属6个县(市)中有5个建立了文物局,管城区独立成立了文物局。
(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圆满完成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遗任务。高标准完成了补充文本编制、环境整治、本体维修、参加遗产大会等任务,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在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成功入列《世界遗产名录》。申遗成功后,在郑东新区举行了大型庆典活动,协助国家文物局开通了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专题网站,通过中央电视台、河南电视台、郑州电视台以及《人民日报》、《中国文物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了舆论高潮。二是积极开展大运河、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大运河郑州段申遗项目已初步完成申报点的遴选及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大规模的文物本体维修及环境整治即将展开,丝绸之路申遗项目正按照国家文物局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三)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0年以来,我市顺利实现了由实地调查到资料整理的转段。积极协调完成了实地调查市级审定与省级验收,组织专家对除新郑之外的五县(市)及市属六区实地调查工作进行了审定,省普查办对我市各普查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召开文物普查促进会、文物普查资料整理促进会,推进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查漏补缺和资料整理同步开展。全市共计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10315处,是之前的7倍多,其中新发现9391处,复查924处。目前,我市文物普查数据已进入国家三普数据库并通过国家验收。大批新文物点的发现,极大地丰富了我市的历史文化资源。
(四)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对243处郑州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初步划定,各县(市)人民政府正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报请郑州市政府审核公布。完成了70处第七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不断深化,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通过自查自纠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认真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调研,完成了涉及二七纪念塔、工人夜校、二七纪念堂等文保单位的3个市重点项目调研工作。积极组织实施郑州商代都城西南城垣违章建筑拆迁整治和环境绿化、古荥城隍庙维修、新密县衙维修、新密城隍庙维修、康百万庄园修复、张祜庄园修复、刘振华庄园修复、杜甫故里景区建设、刘碑寺建设、崇福宫修复、南岳庙修复等多项本体维护及环境整治工作,使大遗址和周边县(市)文物得到科学、有效保护。完成了《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规划》、《郑韩故城文物保护规划》、《宋陵保护规划》、《古城寨保护规划》、《郑州商代都城城垣遗址保护展示方案》、《大河村考古遗址公园规划》、《郑州新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等,启动了郑州市中心城区周边区域(540平方公里)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协助市城乡规划局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和郑州市近现代优秀建筑的保护工作。
(五)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成效明显。制定了《郑州市文物勘探工作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建立了文物考古工作周例会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工作程序、规范了工作行为。围绕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大力倡导服务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做好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同时,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截至目前,签订勘探协议231个,协议勘探面积1030.2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勘探项目238个,勘探面积1346.95万平方米(含富士康项目285.7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03.3%;基本建设项目中进行考古发掘的项目共84项,发掘古文化遗址面积67687余平方米,处理各类遗迹1755处,出土文物2055件(套);2010年新增南水北调考古发掘项目8个,已完成3个,主动勘探与发掘项目4项。注重开展考古发掘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撰写完成简报或论文40余篇,已发表学术研究成果20篇,出版专著7部。新密李家沟考古发现获全国十大考古发现。
(六)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一是积极推进博物馆建设。全市纳入业务指导与管理的国有博物馆共11家;注重加强特色博物馆建设,市政府已批准了郑州纺织工业博物馆、郑州北伐战争纪念馆、郑州市世界客家文化博物馆等相关项目筹备启动工作;积极支持行业博物馆与民办博物馆建设,已备案纳入管理的行业博物馆1家、民办博物馆3家,正在申办民办博物馆的5家。博物馆数量逐步增加,门类不断丰富,我市的博物馆体系正在初步形成。二是严格加强博物馆管理。坚持“三贴近”原则,继续认真做好免费开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特色展览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共接待观众60余万人次,进社区进学校巡展60余场,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继续推进馆藏文物调查与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了全市馆藏珍贵文物数据采集任务。积极推进博物馆、纪念馆陈展工作,各博物馆共举行临时展览11个,其中郑州博物馆举办7个,《创世王都》展览参加了深圳第六届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吉金辉耀——中原青铜之光展”在青岛博物馆举办了展览。大河村遗址博物馆基本陈列改造工程已正式启动,形式设计招标已完成,目前进入深化设计阶段。此外,还组织开展了“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大型宣传活动,2010年11月份举办了李诫逝世90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12月份举办了郑州商代遗址发现60周年纪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古都郑州的影响力。
(七)文物安全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客观公正,秉公执法。坚持做好对国家、省、市三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并对城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拉网式排查。2010年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举报案件和排查出涉嫌违法建设工地40多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实际办理案件41起,结案和处理完毕38起,待结案3起,罚款13万元。协助公安机关破获6起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盗掘、贩卖、隐藏文物案件,共追缴文物120余件,涉案赃款120万元。注重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开展文物安全节假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共11次,检查文博物单位97个(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提出整改意见61条。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组织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实现了我市“文物安全年”。参加第三届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取得了1个一等奖、1个三等奖的好成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加之我市城市发展迅速,当前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一些部门领导干部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文化遗产保护责任感。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的现象;有的部门对城乡建设的认识不够全面,没有准确把握“建设”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导致一些文化遗产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乡土建筑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二)机构队伍不够健全。2010年2月,市文物局设立时批准编制仅25名,5个处室。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不够健全,人员编制紧缺,特别是中高级专业人才缺乏,文物保护管理力量偏弱。随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保护对象急剧增多,保护要求不断提高,人员编制、经费投入与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大河村遗址管理所,仅有几名编制,需要管理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对该保护的重要文化遗产力不从心。
(三)文物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随着经济建设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对文物的“建设性破坏”增多,文物本体及其历史风貌遭受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文物保护单位或一些部位还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损毁、偷盗、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违法犯罪案件数量有所攀升。但文物局至今没有设置文物安全处,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城市的发展,需要深厚的文化底蕴来支撑。文化遗产是历史传承,是文化体现,是当代财富,也是一种资源,文化遗产不论站在何种角度,都是珍贵资源,是宝贵财富。对文化遗产保护应用新观念、新角度来看,应强保护,重研究,深挖掘,善利用。作为当代人,文化遗产保护既是历史职责,又是发展所需,传承所系,领导干部及社会各界应进一步提高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二)多角度多层次有计划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宣传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环节,要有计划、有深度、有份量,这样宣传才会取得更好效果。宣传工作要形式生动,题材多样,通过电影、电视、戏曲、小说、散文等多种形式来展示郑州形象,广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意义、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全市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及相关措施、文化遗产产品等,让全社会了解文化遗产,形成共识,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市文化遗产丰富,但大部分在地下,随着社会发展,面对着点多线长、人员少的问题,监管矛盾十分突出。为防止破坏文化遗产的事件发生,应进一步明确责任,市、县、乡、村各级干部要在文化遗产保护上守土有责。市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发动全社会力量,将文化遗产保护形成社会化的职责。
(四)制定地方性法规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体制工作,要做到有法、有政策可依。通过借鉴外地经验,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填补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机制中缺少的环节。要结合郑州的特点,进一步明确保护的基本原则,完善保护规划和建设的管理规定,积极建立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和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管理机构职能,规范政府行为,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
(五)认真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应重点解决的问题,一是城市规划要与文物保护规划相互衔接;二是采取考核招聘等方式,充实文化遗产保护人员队伍。三是增加文物管理必要的经费,并按照《文物法》的要求,把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保证。
(六)认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文化遗产保护是前提,发掘是起点,善于利用是目的。文物保护要与时代相结合,在文化遗产利用方面要善于利用,要高起点,大气厚重。要注重挖掘文化遗产潜在的经济、文化、品牌等多重价值,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把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