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天君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1年12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
发表时间 : 2012/1/26 来源:郑州人大网
吴天君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天君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