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李连渠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以36票同意、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对我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十分重视,不断拓宽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突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审计工作成果显著,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我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覆盖面不全,对其事前审计开展不足,项目审减的工程款数量还比较大;审计资源整合不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审计还不全面;对审计中查出问题的个别部门和单位曝光力度还不够,处罚力度也不够大等。针对这些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增强审计监督效果。健全和完善财政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编制、专项资金、政府采购、举债融资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度,要抓好对审计工作的事前审计,提前介入,关口前移,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要进一步拓宽审计工作的覆盖面,不仅要审计出问题,还要审计出效益。同时,要增强部门和单位遵纪守法意识,规范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有效跟踪监管。对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对关系民生的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的审计,审计机关要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大力开展效绩审计,完善效益评估和跟踪监督制度。
(三)高度重视民生审计,加大对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审计。加大对义务教育、“三公经费”、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农田水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整改力度,对存在问题要清查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审计结果及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逐步提高审计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针对性。
(四)树立审计监督权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要继续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好《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确保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全面落实,要举一反三,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严重违纪违规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树立审计监督权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的创新力度,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审计的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