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审计局局长 李连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同时就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胡荃常务副市长为此做出批示,要求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按照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逐项抓落实。
在审计、财政部门的具体督促下,各部门、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抓落实。截至目前,本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已基本上得到了整改。延压、滞解税款7034万元已全部解缴入库;应上缴财政专户资金3052.9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挤占挪用各项专款508.4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滞拨专项资金5874万元,已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拨付到位;9项政府投资项目,审减工程款22361万元,已全部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减。从总的整改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整改的效果比较明显。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人为调节税收进度,延缓征收税款5526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已组织有关征收单位逐一进行了落实,对5个分局所辖11家重点纳税企业涉及的税款已全部解缴入库。
2.关于滞解税款1508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已对9个分局的待结算账户进行了清理,所涉及的税款均解缴入库。
(二)关于预算编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基金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与市发改委、科技和环保等部门沟通,要求明确细化社会基建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环境保护支出等项目,将预算编制到单位和项目,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基金预算编制,提高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
(三)关于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人为调节预算收入的问题。市契税征管中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4119.3万元,至2011年4月已全部缴入国库;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资金165895.4万元,至2011年3月已全部缴入国库。
2.关于财政专户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市财政局已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快审核进度,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3.关于财政专户利息收入97.10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至2011年5月已全部上缴国库。
4.关于城建项目设计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已采取措施,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共同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落实情况,要求城建项目设计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
5.关于基金预算支出完成偏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已采取措施,提高基金预算支出的编制水平,提高预算支出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共抽查了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十个部门2010年度的预算编制。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编制口径不一致,预决算差额过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处室做好收入与支出的分析,根据各年度预算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编制。
2.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了部门预算项目库的建设,将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细化,做好专项资金评审论证工作,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做到事前论证、事中监管、事后抽查。
3.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未实施的问题。市财政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与上级部门、资金使用部门的沟通,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缴未缴财政专户3052.9万元的问题。涉及3个单位,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2.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08.4万元的问题。涉及5个单位,已按照审计决定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
3.关于滞拨专项资金5874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有关部门就郑煤集团及居民自筹资金未兑现问题进行解决和项目实施,将该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4.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涉及3个单位,已采取整改措施积极纠正。
5.其他问题。涉及11个单位,应计未计收入110.3万元,已按照审计决定要求,调整有关账目;不合规票据入账650.2万元,已按要求进行了票据更换;超标准超范围支出318.3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三、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归口管理,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台帐、偿债准备金制度、编制还款计划、将银行贷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实现债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关于部分县级政府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偿债能力的监控,设置警戒线,动态分析债务风险程度和变化趋势,有效防范和监控政府性债务规模和风险。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偿债准备金,以制度保障政府性债务的偿还能力,抵御和规避政府性债务风险。
(三)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不规范,盈利能力较弱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采取积极措施,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融资平台,建立借、用、管、还的配套、偿还机制,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定期向政府报告借款融资及使用情况。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的9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共核减工程款22361万元,在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下,已全部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减。
五、有关民生问题的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生问题是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今年的审计工作,我们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仍把民生问题作为关注的重点,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的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一)价格调节基金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关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留有死角的问题。市物价局已协调市地税局并给市财政局上报了《郑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当前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中亟待解决问题的请示》(郑价金办〔2011〕1号),要求结合财税银库联网改革,进一步完善代征体制,力争年内实现对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航空港区等区域建筑行业的价调基金的征收工作。
2.关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缴不到位的问题。由各级地税部门代征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直接上缴市级财政,然后由市财政下拨80%,以解决县(市)、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上缴市级财政不及时问题。
3.关于价格调节基金支出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政府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对菜农实施最低保护价补贴,继续支持禽畜、果蔬等生产基地建设,起草了《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实行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实施意见》,以提高基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关于项目支出程序不规范,缺乏科学、完整的论证、审批程序,考核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出台了《郑州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的方向、范围、程序、专家论证评审、使用期间的监督管理、项目结算的审查和验收进行了有效规范。对违规使用价调基金的企业进行了警告。
(二)住房公积金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关于管理体制亟待理顺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已协调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行业系统的机构调整,尽早理顺管理体制。
2.关于行业系统管理机构个贷比例偏低的问题。中心已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取消“两个暂不(暂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暂不受理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相关规定,建立行业系统资金统一调拨的机制,盘活沉淀资金。制定了郑州地区贷款业务分流办法,使贷款业务均衡发展,个贷使用率达到总体平衡。
3.关于欠缴情况比较突出的问题。中心根据审计建议,起草并报市政府下发了《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郑政办〔2011〕69号),通过工商、质监、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在公积金扩面中的整体联动与协调作用,使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得到有效推动。
4.关于办事网点少的问题。中心将增设5个服务网点,目前已在郑东新区、金水区和经济开发区增设了三个办事网点。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关于征收主体未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造成无依据收取入网费和经济适用房超核准面积的配套费,多征、少征配套费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与市发改委、市规划局进行了对接与沟通,力争在缴费时将面积核算准确,并在《建设项目缴费通知单》上注明经适房、公建面积、商业面积等具体实际面积,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市规划局将出具的《郑州市建设项目缴费通知单》加盖“郑州市建设项目缴费通知专用章”,使缴费工作更加完善、严谨。
2.关于有关部门把关不严,造成未缴费违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缓缴企业未按规定补缴即发放预售许可证等问题。有关部门已采取积极措施堵塞漏洞,相关企业已按规定全部补缴城市配套费。
3.关于配套费减免政策执行不统一,审批程序不规范,影响公平公正的问题。市财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已上报市政府,将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使得征收工作更加科学严谨。
4.关于滞拨配套费的问题。市财政局根据热力、燃气、供水管网等实际工程进度,并结合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按进度拨付配套费。
(四)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分配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市政府已协调规划、土地、房管等部门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进一步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建设。2011年10月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郑政〔2011〕91号),建立了完善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了经适房的交易管理,建立政府回购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等。
(五)农田灌溉机井升级改造资金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机井升级改造内容超范围、未经批准变更工程施工地点的问题。市水务局已要求有关县(市)、区严格按照设计审批程序进行《实施方案》变更报批。
2.关于机井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以及建设资金滞后、县(市)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目前,各县﹙市﹚、区2010年度配套资金均已拨付到位。
3.关于滞留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目前,荥阳市、登封市、上街区滞留建设资金1262.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4.关于工程建设完毕没有及时进行验收的问题。目前,各县(市)、区已全面组织进行了机井升级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并及时向市发改委、市水务局提交了验收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随着近几年审计力度的加强,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极为重视,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已采取了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大了整改力度,目前审计整改工作已进入制度化、规范化。
从总的整改情况看,2011年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有关问题,已引起了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整改会议,专题研究了整改措施,绝大部分问题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要求,通过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基本得到纠正。市政府有决心和信心,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进一步搞好审计工作,为我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