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维护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人民政府组织起草了《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业经2012年4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呈上,请予审议。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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