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任命: 苏长明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武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张战军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苏志广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刘伟华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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