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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对7名法官、检察官进行再评议

时间:2006/10/12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9月27日,登封市二届人大常委会正在召开第31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董焕德讲到:“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第22次会议对市法院、市检察院7 名同志实行了诫免警告,为了增强实效,本次会议再次听取该7名同志述职,监督其整改情况,下面开始述职……”。7名法官、检察官依次上台,言真意切,发自肺腑,虚心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报告整改情况。台下与会人员感慨万分:人大监督就应该这样,有始有终,注重实效。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05年,登封市人大常委会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用2个月时间,对市法院47名法官和市检察院43名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为了给被评议人员真实、准确地评价,在常委会述职评议前,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设立热线电话,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用一周时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官、检察官的意见;向三级人大代表发放法官、检察官问卷调查各1000余份;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法律专业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每个法官、检察官各抽10份卷宗阅卷,了解法官、检察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情况;召开法院、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每名法官、检察官进行民意测评,并与班子成员、中层领导、普通干部按一定比例座谈。根据几方面的综合情况,选出10名法官、10名检察官向常委会述职,由常委会对其进行无记名信任测评表决。最后,对表决未能达到规定称职票数的4名法官、3名检察官实行诫免警告。
    时过一年,被诫免警告的人员整改情况怎样,述职评议是否起到了实效,是否对法官、检察官公正司法起到了促进作用,围绕这些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董焕德主任的提议,第58次主任会议决定,再次听取该7名同志的述职,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进行再次评议,是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任免工作中的一个创新,是人事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在市法院、检察院更是掀起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改正缺点、公正司法的高潮。
    被诫免谈话的法官、检察官说:“刚开始我们认为人大述职只不过是履行一下程序,走走形式,做做样子,没想到对我们实行了诫免警告,对我们震动很大。诫免警告后,思想上想不通,觉得很委屈。但静下心来,认真反思,发现自己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如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对人冷漠,甚至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这次人大述职给我提出来了,对我敲响了一记警钟,对我的工作是一个促进,也体现了人大对我的关心、支持和爱护。我们要以诫免作为动力,虚心接受人大监督,更加努力地工作,尽快整改”。
    市法院一名领导说:“人大的监督对我们全院的工作都是一个促进,这些法官办案时间长了,就感觉自己凌驾于人民之上,忘记了自己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次院拟提名一批副科级审判员,有一名法官论资格是最应该提名的,但因为人大的诫免警告,被我们院党组否定了,在全院影响很大”。市检察院一名领导也说:“我们也有一名检察官因诫免警告,提名正科级检察员时,被组织部否定了,可以说,全院的检察官都慌了神。你们的警告,对我们领导的管理工作都有很大的促进”。
    再评议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对7名同志形成了评议意见,以文件形式发到其所在单位,对其给出了正确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述职评议和再评议,增强了法官、检察官的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有效促进了法官、检察官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执法为民的思想,为构建和谐登封和平安登封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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