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原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区政府贯彻执行《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情况进行了检查。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07年10月1号实施以来,中原区迅速全面开展养犬办证、防疫等服务工作,严查违规养犬行为。截止目前,纠正各类违规养犬行为3000余起(次),督促养犬人办理犬证1840余人(次),监督养犬人自行处理大型犬、烈性犬150余条,暂扣违规犬、流浪犬121只,办证4081只,今年犬只的体检任务已全面完成,辖区无证犬、流浪犬大大减少,犬只咬人伤人事故和影响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认为自《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认真落实犬只管理职责,尤其是在领导分工、宣传发动、培训管理、查处管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条例》贯彻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主不足:对《条例》的宣传活动不够深入广泛、部分养犬者主动办证意识和文明养犬意识不强、违法养犬查处监管力度不够、犬只袭人、扰民及破坏环境现象屡有发生。
针对下一步工作,执法检查组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是强化领导,真正把养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条例》,增强市民规范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三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与社区养犬管理工作相结合,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采取专项集中整治与日常执法巡查相结合,对违规养犬现象严格控制;五是争取政策,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养犬管理的执法水平;六是加强犬只管理网络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养犬管事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