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中牟县人大常委会为激发机关干部工作和学习热情,提高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积极创新学习方法,出台了《关于开展“学法、讲法、用法”活动的意见》,通过举办“法律讲堂”,为机关干部搭建一个练素质、展才华的平台,推进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创新。
“法律讲堂”每月举办一场,每场设一个法律专题。“法律讲堂”的内容主要是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发展,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研讨,制定详细的讲课计划。活动要求从常委会主任到机关每位一般同志,每人一个专题,轮流在“法律讲堂”上讲课,就学习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同大家进行交流。这一举措大大激发了机关干部的学法热情,提高了机关干部的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有效地推动了人大工作的开展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