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如何履行职责,创新工作,为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参谋,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奠定理论和政策基础。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特别是要加强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和政策的学习,坚持以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工作,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为有效推进本职工作奠定良好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按照宪法、法律和县人大常委会赋予的工作职能,认真总结和运用在行使职能、开展工作中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果。除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外,还应当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兼职委员、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改革发展情况开展的视察和检查,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农业农村工作监督,提供参谋和服务,实现从经验性监督向依法监督转变,不断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
三是注重实际,增强工作实效性。县级人大常委会对农业和农村的监督工作,必须围绕农业和农村改革开放、新农村建设,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注重实效。把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实施重点监督,对“热点”问题主动监督,对突发性问题及时监督,对“难点”问题跟踪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从而促进农业的稳定、快速发展。
四是强化基础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要切实做好人大农工委工作,就必须深入基层和工作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了解农村、农业、农民的真实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和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这样,人大常委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才有目的性和针对性,才能取得群众的支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是加强协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的工作离不开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政府及其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此,在工作上要积极主动,要围绕人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来安排。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中,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及兼职委员参加,注重发挥代表及兼职委员的作用,自觉地把人大农工委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要主动规范与政府农口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加强沟通,交流信息,使各方面形成合力,有力推进为本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