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县市区人大正文

惠济区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大督察

人大代表不再“被满意”

时间:2010/6/18 来源:郑州人大网

    今年的惠济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们共提出议案和建议100多件。半年刚过,区人大常委会即于近日组织人大代表对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大督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现场交办,督促整改。年底还要进行满意度票决,对办理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通过狠抓议案建议督察落实,惠济区人大代表今年不会再“被满意”。
                                                                          人大代表现场对账单
   农村“三资”管理一直是困扰基层建设的难点,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影响基层稳定的重要因素,人大代表十分关注。年初人代会上众多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议案”,被确定为2号议案。在新城街道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大厅配置了先进的电子触摸屏,手指一点即可查询辖区内每个村任何时期的大小账目。前来实地督察的代表们详细询问有关问题,对财会工作很内行的刘季召代表还现场核对书面账单与电子系统显示的账目是否吻合。随行的区监察局和该街道负责人介绍说,辖区村财管理账户与市纪委联网,全天候动态监控,各村开支均严格按照4+2工作法的要求开展。所看所听,令提出此项议案的几位代表们很满意。
这,只是惠济区督察100多个议案建议办理中的一景。在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半年度大督察中,从区实验幼儿园建设到土地违法整治等多个方面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人大代表们均一一“过堂”。
                                                                以往,文来文往让代表“被满意”
    说起“被满意”,不少人大代表都有同感。去年的人代会上,一位区人大代表建议将某条年久失修的道路重新铺筑,以解决群众出行难。由于该路属市级道路,区内无权处理。但承办部门未及时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这位代表在勉强在建议办理回复上签字“满意”后表示,承办部门的难处他完全理解,但至少要向代表解释清楚。区人大工作人员介绍,以往,议案建议多在年初交办,年底组织代表视察或听取汇报,属于事后监督。个别承办部门重视不够,与代表的沟通协调也不够,不把精力放在办理落实上,而是采取各种方法甚至通过层层关系,让代表在办理答复书上签字“满意”。实际问题没解决还要说“满意”,所以代表们就会明显觉得自己是“被满意”了。
                                                              动态监督+年底问责,代表不再“被满意”
    为此,今年起区人大常委会实行对议案建议办理动态监督和跟踪问效。督办方式由以往的“年初交办—年终视察”的事后监督,变为“年初交办—年中督察—日常督办—年底视察并票决”的动态监督,既重结果,也重过程。同时要求,对每件议案和建议,承办部门必须当面征求到每个提案代表的意见,将办理进度和结果向代表当面答复。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将对议案建议和十件实事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票决。对不重视、不积极且办理效果不理想,满意度票决不过半数的部门,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对该部门领导班子实施问责。
    实际上,不仅仅是议案建议,包括人大日常组织的各项视察检查要求、会议审议意见等,区人大常委会今年都将组织“回头看”,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通过加强动态监督和实施问责,目的是要实现议案建议办理由文来文往的“答复满意”,向不折不扣的“落实满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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