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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调解信访案件

时间:2010/7/6 来源:金水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了解和监督审判工作的渠道,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尤其在涉诉信访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今年上半年,该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宋丰年参与调解的一起历时六年之久的涉诉信访案件,于近日圆满结案。
  2003年,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宋砦村村民委员会与张义功签订《出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开办的郑州亨达企业集团在郑州亨达特种磨具有限公司40%股权的30%,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义功。协议签订后,张义功被任命为郑州亨达特种磨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后张义功与郑州亨达特种磨具公司、郑州亨达特种磨具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戚建军因股权争议诉至金水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郑州亨达特种磨具公司提起了反诉。此案案情复杂,先后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诉讼时间长,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被告方相关人员在二审期间曾多次赴京赴省上访。在此案被发回重审后,案件虽经过金水区法院相关副院长、庭长,以及办案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也没有成功,其中,仅2010年5月份,该院一名副院长带领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沟通达十多次。
  为尽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该院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案件审理、调解情况汇报,针对案件存在的疑难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案法官调整思路,选择双方当事人可能的结合点进行突破,并提出要善于借助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密切的优势,邀请宋砦村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宋丰年和其他社会人士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力争调解结案,减少双方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宋丰年代表在愉快接受邀请后,认真听取了金水区法院关于案件情况的介绍,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同办案人员共同研究商讨调解方案。调解过程中,宋丰年代表不厌其烦地多次给当事人释明法律,讲清利害关系,耐心做思想工作。经过宋丰年代表反复动之情,晓之以理的说服和调解,在法院办案人员积极配合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意向。6月22日,原告撤回起诉,被告撤回反诉,一起历时六年之久的信访案件终于得以圆满结案。
  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都对宋丰年代表在调解中所付出的心血和汗水表示了深深的感谢。宋丰年代表表示,通过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从不同的渠道了解了基层群众、企业遇到的困难,有利于通过执行代表职务反映基层民意和诉求,今后将更多地参与相关涉诉案件的调解工作,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尽到一名人大代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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