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代表履职的一条重要途径。人大代表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议,办理效果如何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更是关系到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如何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笔者认为应抓好四个环节:
抓好提出建议环节。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基础。没有高质量的建议,即使承办部门如何积极办理、人大常委会如何督办,建议办理结果也不能够广泛代表民意、惠及民生、促进发展。因此,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至关重要。中牟县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积极搞好代表提出建议的服务工作。一是坚持开展优秀建议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出事关全县发展大局、涉及重要民生问题的建议,作为优秀建议,隆重召开会议对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表彰,激发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积极性;二是坚持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制度。每次人代会前,以代表活动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让每位代表深入了解全县经济运行及主要工作情况;三是坚持组织代表走访选民制度。代表在走访选民活动中,开展调查研究,实地察看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坚持组织召开座谈会。围绕推动科学发展,组织相关人大代表、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提供参考依据。近年来,中牟县人大代表提建议前,充分熟悉县情,广泛了解民意,深入研究分析,在会议和闭会期间所提建议数量逐年增多、质量逐年提高。
抓好建议交办环节。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承办部门办理是重中之重的环节。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在交办环节中,一是对代表建议及时整理,汇编成册,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交办相关事宜;二是会同“一府两院”部门,认真分解办理责任,明确承办和协办单位的任务,并征求各承办和协办单位的意见,保证任务分解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三是与“一府两院”部门联合召开交办专题会议,组织承办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参加,当面提出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并签订办理责任书,对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提出明确要求;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代表各条建议承办和协办单位责任,营造全社会监督建议办理工作的舆论氛围,增强建议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抓好建议督办环节。督办代表建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力保障。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工作,严把责任关、进度关、质量关,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日常监督与集中监督相结合。在相关工作机构平时了解掌握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基础上,建立了集中督查工作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分组,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查活动,了解掌握办理进度,发现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集中督促承办部门改进办理工作。同时,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一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汇报,结合办理工作实际,提出相应的审议意见。二是普遍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在全面督促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础上,常委会建立了领导分包重点建议督办责任制,筛选出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明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包督办,不定期深入办理现场,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督促加快办理进度,确保代表所提重要问题得到解决落实;三是代表需求与办理实际相结合。每月10日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活动日,常委会邀请相关代表建议的承办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接待活动,当面听取代表提出建议的动因、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对办理工作的建议,由承办部门负责同志当面作出办理答复,加强代表同承办部门的沟通,保证切实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
抓好回访代表环节。建议是人大代表提出来的,办理情况是好是坏,最终应当是代表说了算,应当靠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来衡量。因此,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回访代表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途径。中牟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代表回访工作,每年8月份,分组深入到各代表活动组,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收集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度。同时,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合议制,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经所在代表活动组全体代表合议,提请人大常委会责成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并重点进行督办;相关承办部门重新办理、重新答复代表,如代表仍不能表示满意,则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从而,有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了建议办理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