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县市区人大正文

新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时间:2011/5/30 来源:新郑市人大常委会

  5月20日,新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常委会主任高林华主持,常委会党组书记李书良、各位副主任及全体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新郑市政府副市长景雪萍、新郑市法院、检察院、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及文广新局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工作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对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意见的报告;
  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村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情况的报告。
  针对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违法乱建、占道经营、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会议要求规划管理部门:一要通过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二要高度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编制,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的关系,努力构建科学、合理、严密的城乡规划体系。三要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四要自觉接受人大、上级规划部门以及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问题的根源剖析和整改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会议对新郑农村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新郑北部部分乡镇未与新郑市区有线电视网络联网问题,市政府要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将这一民心工程尽快落到实处,并进一步加大投入,升级改造现有数字化电视网络,加快实施“三网融合”步伐,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二要高度重视广电媒体的管控工作。广电、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多部门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专项整治行动。三要高度重视技术与服务水平的提高,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视听服务。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9890600 传真:0371-89890700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