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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人大:加强司法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时间:2011/6/20 来源:登封市人大

  近年来,我们根据司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将司法监督贯穿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始终,努力探索人大司法监督的途径,不断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司法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得成效。

  一、听取专项汇报
  
  为了认真贯彻监督法,我们依法制定了《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办法》,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听取司法机关的专项工作汇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中反映出来的热点难点就是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重点。我们围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执行难、道路交通安全、预防职务犯罪、反贪、青少年犯罪、队伍建设、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等方面,先后听取了15项工作汇报,通过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增强监督实效,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前,我们都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做到“三个结合”,即专业视察与集中视察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深入调研相结合,座谈与实地查看相结合,使肯定成绩有全面性,查找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建议有科学性。如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我们听取了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开展视察、调研、座谈等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市法院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的审议意见,集中处理了一批积压多年的执行案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再如社会治安是全市人民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连续两年听取了市政府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在听取汇报前,组织了专题的视察调研活动,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针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要求市政府把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工作的经费投入等,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四严一创”、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为载体,以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为基础,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使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公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搞好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开展司法监督的有效形式。我们在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要点和计划时,都要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选择司法机关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列入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针对我市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我们采取了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分组调研、集中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做到“四个延伸”,即向基层人大延伸。通过上下联动向乡镇人大代表及群众征求意见;向服务对象延伸,通过座谈会等征求在办事程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延伸,通过邮发征求意见函等广泛征求意见;向弱势群体延伸,通过查阅交通事故卷宗,征求当事人意见。通过“四个延伸”,内拓渠道、外延触角,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及公安局、交通等部门提出了质量较高的视察调研建议和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投资大量资金改善道路交通设施,并在全市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使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了较大改善。

  三、组织专项调查

  专项调查也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2009年,为确保市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的顺利进行,全面了解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状况,在全市开展专项调查活动,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常委会领导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分6个组深入到全市17个乡镇区办进行调查研究,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查看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掌握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状况,先后共召开各级座谈会20次,发放调查问卷千余份,收到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7类、484条。在六个组调查的基础上,内务司法工委对六个组的调研情况进行了归纳整理,写出了详实的调查报告,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反馈,反馈会上全面通报了调查的情况,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政府职能部门进行逐条反馈,可以说是原汁原味,一针见血,并要求政府职能部门限期整改,会后,内务司法工委进行跟踪监督,政府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迅速转变工作作风,使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开展专题调研

  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我们还深入到司法机关就司法领域的一些重要问题开展调查,和他们一道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帮助和支持他们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几年来,我们就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公安局的“三所”建设情况、社会治安状况、法院的少年案件审理、民事经济审判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切合实际的调研意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优化我市的法制环境起到了积极地预防作用。
 
  五、实施跟踪问效

  为了强化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对人大常委会的调查建议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每次在视察和听取汇报三个月后,司法机关要将落实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特别是对专项工作报告未通过的更是严格监督,跟踪督查。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在常委会上未获通过,人大及时将审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反馈给公安局,公安局高度重视,召开了全系统全体干警反思会,迅速制定整改措施,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对整改的每个环节都进行跟踪监督,视察调研,及时向常委会提出关于公安机关整改情况的视察调研报告。由于公安机关整改落实得力,人大跟踪监督到位,在第二次向常委会报告时顺利通过满意度表决。

  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司法机关的工作重点,通过视察、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督办等方式,加强司法监督为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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