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这个“核心”问题上,人大必须有坚定的立场,鲜明的旗帜,绝不能动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核心,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始终围绕核心开展工作
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始终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增强党的观念,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
中牟县人大常委会站在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围绕县委意图谋划人大工作,紧跟县委部署开展人大工作,执行县委决策落实人大工作,保证目标同向、思路同轨、行动同步,努力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统一,从制度上保证县委意图的实现,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事先征求县委的意见,争取县委的支持,围绕县委决策行使人大决定权,围绕县委的目标任务行使人大监督权,围绕县委人事安排意图行使人大任免权,认真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实现党的主张和意图,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决议、决定等形式上升为人民的意志,并贯彻落实到全县工作中。把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任命,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结合,实现党内工作程序与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程序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7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推进民主法制、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告诉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切实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更好地代表人民意愿,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中牟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走群众路线,更好地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坚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是县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关系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从服务于县委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性,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无论是监督权、重大问题的决定权,还是行使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包括不同意见,保证他们充分发表意见的民主权,做到充分审议、集思广益、博采众益,在基本达到共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使人大作出的决定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具有权威性。
三、持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中牟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紧紧围绕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代表工作三项重点,坚持抓创新、求突破、求实效,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主体作用,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职权,督促“一府两院”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中牟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等有关规定,出台了决定重大事项、执法检查、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建立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报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制度,规范职权行使,有力地增强了工作实效。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支持和推动发展,积极破解发展难题,努力打破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中牟产业园是中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解决产业园建设中存在的资金难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批准县政府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和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保证了建设资金落实。汽车制造及零部件生产是中牟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县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通往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的建设路南段道路延伸工程建设,及时作出了《关于批准将建设路南段道路延伸工程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并督促建设路南段道路延伸工程落到实处,拓展了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空间,为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扩大城市规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结合中牟发展实际,作出了《关于撤销城关镇 分别设立青年路、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的决议》,拉大了中牟县城区框架。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最为重要的日常性工作。中牟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把握关键环节,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一是选准选好监督议题。在制定监督议题时,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县委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全县工作大局相结合,与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相结合,与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相结合,与上级人大工作安排部署相结合。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首先选好调研人员,在组织对监督议题的视察或执法检查时,注意人员的广泛性和专业性,使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与有关工作人员合理搭配,尽量邀请在基层一线工作和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参加。调研采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座谈讨论等方式进行,广泛听取相关部门、行业的反映,尽力掌握第一手材料。先后围绕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快产业集聚区经济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农村建设、均衡中小学校教育资源、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畜产品安全质量、正确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等方面,形成30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100多条建设性意见,为县委决策、人大常委会监督和“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依据。三是认真搞好议题审议。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报告发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人员审阅后填写审议意见表。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四是抓好审议意见督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督促“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着力抓好代表工作。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人大工作充满活力的源泉。中牟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抓住关键,扎实做好代表工作。一是建立载体发挥作用。通过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代表同选民“双联系”制度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深入开展“双先双优”(先进代表活动组、先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单位、优秀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比活动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助推作用。二是抓好代表活动场所。中牟县根据代表分布情况建立的代表活动站,是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基地、履行职能的平台、联系选民的场所、集中活动的阵地。县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活动站作用的发挥,建立了代表集中活动制度,每季度最后一周,由代表活动站围绕本辖区工作重点,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接待选民等项活动,有效地发挥了代表在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三是完善建议督办机制。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意见》,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代表所提涉及全县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分包跟踪督办。每年9月份,专门听取代表建议办理专项工作报告,结合办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作出审议意见,并严格督促落实。利用每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活动和分组集中联系代表活动,逐件面对面征求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及时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会议,对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激发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上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了建议办理的质量。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篇大文章,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我们要始终围绕核心开展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履职尽责,共同写好“坚持”和“完善”这篇大文章,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