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县市区人大正文

中原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时间:2012/6/27 来源:中原区人大

  为进一步规范中原区物业管理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日,中原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该区贯彻实施《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中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在执法检查前,执法检查组利用一周时间,通过召开代表、有关单位座谈会,进行暗访调研等形式,详细了解该区政府贯彻执行《条例》情况。6月26日上午,在听取完该区贯彻实施《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汇报后,执法检查一行先后到风和日丽家园康隆物业和龙源世纪花园城物业进行了实地视察,与部分业主进行交谈听取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对《条例》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该区物业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实地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代表们一致认为,近年来,中原区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推进业主大会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等措施,较好地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执法检查组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条例》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物业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各职能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老旧小区的建管脱节及开发商遗留问题影响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经营;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不够规范,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水平偏低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法制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体制,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同时加快推行物业管理网格化管理,加快业委会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三是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前期介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小区综合验收制度,做好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管理工作,避免出现新的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四是要着力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培训,努力把该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到更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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