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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试行“民商事主审法官负责制”打造公正高效司法团队

时间:2013/3/20 来源:荥阳法院

  为进一步优化法官资源配置,解决当前案多人少、权责不明、审判质效不高的突出问题,使审判权划分更加科学,审判职权层级更加分明,荥阳法院院党组在省高院的指示精神下,党组书记、院长余剑锋组织审判人员到深圳法院进行实地调研,借鉴当地先进法院的审判管理办法,经党组研究决定,报上级法院审批后,在我院试行民商事主审法官负责制,尽力打造公正高效的司法团队。
  具体做法就是以明确权责为主线,以科学界定主审法官权责为重点,理顺从院长到庭长到主审法官到法官助理等各层级之间的职权关系,对现有法官、书记员进行优化组合,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审判质效,构建科学公平、团结高效、奖惩分明的法官考核机制,有效地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新形势下司法和谐的氛围。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全院民商事案件统一立案管理,将全院民商事审判队伍划分为六个团队,在全院优选出六名政治过硬、业务娴熟、作风干练、廉政勤勉的优秀法官作为主审法官,每个团队采取1+2+4+2的模式,1指1名主审法官,2指2名普通法官,4指4名法官助理,2是指两名人民陪审员。团队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由主审法官管理和协调,每年每个团队定有案件任务和信息、宣传、调研等综合性任务,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和立案办法,最大限度地保障审判团队公正高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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