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中牟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将姚家镇镇区社区建设项目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和《关于将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贷款项目本息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计划融资3.9亿元,主要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城基础设施维护。
经过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达成共识,在表决时全票通过了两项融资议案。同时,要求县政府严格执行融资偿债计划,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科学合理使用和偿还,规避财政风险,努力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融得来、用得好、还得起。
近年来,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破解资金难题,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批准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教育、卫生等项目融资议案,2012年就批准融资贷款20亿元。这些建设资金的使用,加快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