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县市区人大正文

金水区人大:笔试验素质 面试察能力

时间:2013/5/24 来源:金水区人大

  5月8日上午,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11名区法院审判员和区检察院9名检察员进行了任命前的法律知识考试。时隔一天,由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营敏、冯景义、王静以及相关委室负责人和人大代表组成的考官组,又从拟任命人员应当具备的素质与条件和如何进一步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等方面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了结构化面试。根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将作为任职的重要条件,一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将不予提请任命。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对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考察,是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任免工作方面的创新性举措。今年以来,金水区人大常委会把审慎用好任免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严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考察关,在注重拟任命人员人大意识、法律素质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对拟任命人员综合素质的考察,确保拟任命人员符合岗位要求、顺应人民意愿。

  在笔试考察中,重点对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等方面的考察,使拟任命人员清醒认识自身职权是人民赋予的,要做人民的公仆,接受群众的监督。而在面试考核中,着重对拟任命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责任意识、工作水平等,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全方位了解拟任命人员的情况,从而为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提供依据。
  更加全面的考察考核方式,使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多了一丝敬畏,对人民多了一份责任。同时,也使常委会更加科学地行使人事任免权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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