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推动中原区全区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近日,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业带领由部分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中原区政府贯彻执行《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中原区政府党组成员樊立伟及中原区爱卫办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听取了中原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围绕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水平,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等内容,深入到牛寨城中村、化肥厂家属院、中原西路农贸市场、万达广场五小门店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了解中原区城中村、家属区、农贸市场及五小门店爱国卫生开展情况,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交流座谈。
近年来,中原区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通过对《条例》的广泛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提高了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认识,巩固树立了爱国卫生法制观念。特别是2011年以来,中原区爱国卫生工作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审为契机,按照中原区委“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的要求,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中原区全区网格化管理, 狠抓市容卫生和机关单位卫生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市容环境卫生集中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等工作,环卫设施投入和老旧小区整治效果明显,市容管理检查考核督导机制逐步完善。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在中原区全区的贯彻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同时,针对执法检查前期暗访调研和实地查看中发现的居民卫生习惯和健康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爱国卫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和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中原区政府及爱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爱国卫生就是爱自己的理念,把关注卫生与关注自身健康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市民爱国卫生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基层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做到机构、人员、工作、措施“四到位”。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继续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保障市场化保洁、除“四害”、健康教育等经费到位和执法人员到位,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科学、制度化的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与民生关系最密切地区的管理,认真落实好“门前五包”等基本管理制度,为广大市民营造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