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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

时间:2013/7/29 来源:中牟县人大

  为保证常委会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7月24日上午,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常委会会前视察活动。
  中牟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对提请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合并集中视察,并要求相关部门精简接待程序、减少陪同人员,多看、深思,以使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相关报告做到有的放矢,为推动相关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在听取了中牟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中牟县卫生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汇报后,视察组先后来到县农合办公室、官渡镇卫生院、刘集法庭和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进行实地查看。
  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视察组详细询问了基金筹集与管理、慢性病鉴定流程、报销程序等方面的情况。据了解,近年来,新农合制度在中牟县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在中牟县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卫生部门具体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管理体系,参合率持续提升、“大盘”资金持续提升、群众受益持续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仅2013年上半年,中牟县就有278.3万人次享受到新农合报销补助,补助金额为1.12亿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普遍赞誉。
  就《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视察组察看并了解了基层法庭办理民事案件、法庭收结案、巡回审判、庭审直播、法庭基础建设等方面情况。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改59处,涉及70多个条文的调整,略占整部法律的四分之一。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半年来,中牟县法院抓学习、抓审理、抓调解、抓执行,简化诉讼程序,开展巡回审判,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68件,审、执结2002件,结案率为65.25%。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玲对《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要求,中牟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结合视察过程中所看到的和所了解到的情况,认真研读提请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报告,潜心思考,认真准备,做到审议发言有事实、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言之有物、言之有理,紧扣议题讲真话,旗帜鲜明谈观点,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两院”多提具有可行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促进相关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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