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县市区人大正文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代表工作

时间:2013/8/19 来源:新郑市人大

  2012年以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特点,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方法,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使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代表履职积极性进一点提高。

  一是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人员、活动内容、时间、提出的意见建议等都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让他们对人大工作有一个深入的全面的了解。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将本级人大代表的各项活动内容、参加活动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撰写的调研文章等及时上报,以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够正确的指导、安排、部署市乡两级代表工作。

  二是建立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3—5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代表工作部门根据会议的议题,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方面的人大代表参加会议,让人大代表更多地了解常委会会议工作的情况。2012年来,共有35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

  三是建立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各项视察、评议、监督活动制度。根据活动的内容,邀请了不同层面的代表参与到活动中来,帮助代表知情知政,体察民情。积极引导,鼓励代表出“精品”建议,引导代表注意关心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所提建议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切实的可操作性。截止目前,76名代表参与了活动,计划本届任期内所有代表至少参加活动一次。

  四是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的理论总结制度。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践,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工作的理论研究,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先后开展了怎样预防职务犯罪,人大代表如何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献良策、办实事、做贡献等理论文章的撰写总结,为全市代表工作的深度开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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