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代表行权履职行为。上街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工作制度,完善和制定了《关于区人大代表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活动的办法》、《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关于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等规章制度,为联系代表、代表履职提供了依据,规范了代表的履职行为,使代表行权履职更加完善有效。
二是创造条件。保证代表活动扎实有效。上街区人大常委会为每位代表发放了《人大代表工作导读》,重点学习《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重点内容,为每个代表小组寄发了《郑州人大工作》、《人大建设》、《中国人大》刊物,订阅了《人民代表报》,定期或不定期向各代表联络组通报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让代表进一步熟知法律,掌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工作,为监政督政创造条件。
三是开展活动。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上街区人大常委会把141名区人大代表划分为7个代表团、7个代表联络组,坚持以代表联络组开展闭会期间活动为主,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培训、座谈交流、视察检查、专题调研、述职评议等,同时,总结交流基层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开展活动,有效地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发挥了人大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美丽上街中应有的作用。
四是领导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为确保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落到实处,上街区人大常委会创新督办措施,实行了领导督办代表建议制度,要求上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督办分管业务相应的建议,一抓到底,保证落实。除此之外,上街区人大常委会还采取了专门工委具体督办,实行跟踪督办,对承办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等措施推动承办工作的开展,对于代表提出列为重点的建议,上街区人大常委会进行重点督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使得代表对建议办理的见面率、办结率、落实率、代表满意率达到“四个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