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城镇医保工作,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5月13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财经专业代表活动组一行13人对城镇医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活动组首先实地察看了城镇医保办事大厅,然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关于城镇医保工作情况汇报。
新郑市自实施城镇医保工作以来,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经过逐步探索、实践与发展,一个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大额医疗保险为补充,满足不同人群基本医疗需求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已初步建立起来,并逐步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效地保障了城镇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目前,新郑市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概括为围绕一个中心,规范两项管理,实现三个突破。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这一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险种的扩面征缴工作。规范两项管理,一是规范基金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定期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规范定点单位管理,严格准入准出制度,制定了“院前审批,院中检查,出院审核,院后回访”的住院管理制度。实现三个突破,一是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取得历史性突破,从2008年启动之初的2.5万人增长至现在的15.96万人;二是定点单位付费方式改革突破,实行以总额预付为主,按项目、床日、次均住院费用限制付费为辅的复合付费方式;三是支付手段取得新的突破,依据医保银联卡的银行功能,将外转就医人员报销的医疗费用直接转账至其银行账户,由其随时领取。2013年,新郑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得郑州市颁发的“社会保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代表活动组也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一是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读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城镇参保群众对参保政策、经办程序、报销的范围及比例、个人账户的用途和资金情况等存在了解不深、认识不充分的问题;二是政策体系有待完善。由于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筹资标准、补助比例上不同步,政策不统一,影响了政策的有效落实;三是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医保计算机网络尚未建立,异地就医需由个人垫付医药费用,转诊程序复杂繁琐,不能直接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代表活动组提出建议: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广泛宣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使医疗保险这项普惠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全覆盖。二要积极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努力整合医疗保障方面的资源,将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医保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工作流程,使人民群众更好更快更多地得到实惠。三要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更好服务城镇群众。加强城镇基础医疗设施建设与信息化建设,做好医保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办事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服务参保城镇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