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的联系,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民情民意,切实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履职积极性,依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制定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双联系”制度的建立,不但有利于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具有更加深厚、扎实的群众基础,而且有利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践行群众路线,提高履职水平,接受代表监督,切实改进工作,还有利于基层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依法履职。推动了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健全制度 明确联系任务
2014年3月,新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在认真总结过去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人大代表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通知》。通知指出: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要深入到所在代表团1-2次,参加所在代表团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每季度与所联系的人大代表联系一次,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形式提出,由代表工委按照程序转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办答复代表。人大代表每季度要安排1-2次联系群众活动,对联系群众时发现的属于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职责氛围内的问题,以建议批评意见方式提出,由代表工委按照程序转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
“双联系”制度明确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联系内容、联系方式和开展工作等。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围绕新郑市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的重大事项等征求意见和建议,收集代表、群众对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代表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开展联系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采取走访、约见、座谈、电话、书信等形式进行,或利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机会,主动与自己所联系的代表、群众联系。每次参加活动或联系代表、群众后要及时总结,填写《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情况登记表》,或《新郑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情况登记表》,并交代表工委。每年年底前,代表工委将“双联系”工作情况登记表汇总后,向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领导带头 主动联系沟通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按照制度要求,带头开展联系代表工作。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书良深入到联系街道新华路办事处召开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向人大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和工作情况,征求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和建议;到联系点双龙寨社区听取联系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得知该社区在“村改居”过程中由于政策不到位,广大群众即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待遇,又没有得到种粮农民的国家补贴后,立即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城市居民待遇标准落实政策。其他常委会班子成员也均通过走访、约见、座谈、电话等形式,与其联系的人大代表进行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据统计,到6月底,新郑市26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156人次,238名人大代表联系基层群众2000人次,实现了所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部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全部联系基层群众。通过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基层群众,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加“接地气”,更加充满活力。
工作领引 确保联系成效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每名组成人员到联系代表所在乡镇、街道听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本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动邀请联系代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各委科室开展活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与代表、群众之间的联系,提升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目前,在新郑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的156件批评意见建议督办过程中,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均采取不同形式与提建议的代表沟通交流,征求意见,有力推进了建议的办理和落实。
人大代表根据履职需要与群众开展交流活动,一些人大代表不辞辛苦,到联系群众所在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登门走访,充分掌握基层群众提供的第一手材料,将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反映到新郑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与群众联系,许多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得到保障,履职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基层群众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也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