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视察。代表们实地查看区人民检察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查阅了部分卷宗档案材料;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
2012年以来,金水区检察院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3件53人,全部为5万元以上的大案,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8件,县处级要案17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反贪部门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南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通过视察,代表们一致认为,近几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办案行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反贪污贿赂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指出了目前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来源信息不畅,线索缺乏,线索管理水平不高;二是人员紧缺,工作任务艰巨与办案力量紧张矛盾突出;三是一些单位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不够,有的单位从保护本单位利益和声誉出发,对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件线索不移送检察机关,在检察机关查案过程中说情干预,执法环境有待改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代表们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和建议:一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大的案件,要坚决排除阻力,深挖细查,以查办大要案件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彰显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二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和查办案件的协作机制。检察机关要同纪检、信访、公安、审计等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协作机制,及时沟通情报信息,多途径开辟大要案案源。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把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对发生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大要案件,要深挖细查,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三要提高自侦案件质量。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正确运用法律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立案、撤案、逮捕、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都要按法律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办成铁案,防止人情案、权力案、利益案的发生。四要加大预防力度,构建惩防体系。按照“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要求,加强侦查预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注重源头治理。如招标、政府采购等环节提前介入,预防犯罪;定期建立谈话制度,约谈制度,把贪污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五要着力推进反贪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反贪干警素质培训,强化干警在信息网络、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习,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侦查技能和执法水平。六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反贪污贿赂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排除办案的阻力和干扰,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