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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对《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时间:2014/9/28 来源:惠济区人大

  为全面了解《旅游法》实施情况,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充分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9月份,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新定、袁加军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和机关有关人员对《旅游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惠济区文化旅游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目的是落实郑州市人大对《旅游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要求,促进惠济区旅游产业发展。检查组重点对黄河游览区、丰乐农庄、绿源山水等景区进行实地察看,采取现场查看、查阅案卷、听取汇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贯彻落实《旅游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还专门邀请了惠济区各类景区负责人、游客代表参加座谈会,谈对贯彻实施《旅游法》体会和遇到的问题,征求大家对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收到了较好效果。据介绍,惠济区目前有旅行社2家,各类旅游景区景点9个(其中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3个),宾馆、农家乐50余家。
  从检查情况来看,惠济区对贯彻实施《旅游法》态度积极,行动自觉,整改到位,效果较好。一是及时组织了对《旅游法》 学习培训和宣传。为机关和各旅游单位购买了《旅游法》及《旅游法释义》等书籍,开设《旅游法》宣传专栏,组织学习《旅游法》培训班,向游客派发宣传资料、调查问卷等。二是健全了综合协调机制。依托旅游发展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建立起与旅发委成员单位、各旅游企业的“24小时直通车”联动机制,公布了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三是强化了市场执法监督。先后3次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活动,对个别旅行社、景区不规范经营行为分别依法给予了处理或处罚。四是形成了景区流量控制和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督促旅游经营者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坚持公开门票价格,建立了旅游经营者与游客之间的平等和谐关系。
  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影响和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问题,主要有对《旅游法》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透、旅游业发展规划尚不明确、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还不到位、旅游市场开发利用力度不大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袁加军对《旅游法》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继续抓好《旅游法》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开展系列旅游活动等时机,组织旅游监管部门、旅游经营者、游客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双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抓紧时间研究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将旅游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努力推进旅游产业体系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力度。充分发挥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方法路子,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做好交通、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教育引导游客爱护旅游资源。四是努力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充分利用辖区区位优势和生态优势,加大对旅游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鼓励旅游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发展壮大。加大现有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力度,继续开展好文化旅游活动,努力提高旅游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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