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县市区人大正文

上街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议

时间:2014/10/24 来源:上街区人大

  为有效推进上街区区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勤政为民,依据《上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和《上街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上街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评议。首先成立了以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炜为组长,常委会部分委员、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财经(预算)人大代表专业组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围绕“机制体制建设、依法履职、队伍建设和接受人大监督情况”四个方面开展工作评议,并到商场、学校、建筑工地、生产企业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进行了调研走访,与安监局、教体局、交通局、建设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座谈。最后召开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上街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根据常委们的审议情况,常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有的放矢地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对于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操作技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督到位。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并完善指标考核体系,强化“一票否决”制度,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职责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防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治理隐患上来,做好经常性排查和整治,一旦发现问题,要做到记录在案,告之到位,监督到底,杜绝侥幸心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努力减少事故发生率,创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环境。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增加安全设施投入,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上街区政府要进一步发挥安委会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并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法规要求和实际需要,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增加安全设施投入,配备好必备的安全设施。安全监管部门要不断根据新形势、新特点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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