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郑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41件。根据《代表法》和《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处理程序的规定》,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1件建议不属于“一府两院”受理范围,不予立案,因此,列入本次会议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共140件。
在列入本次会议的140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中,城镇建设与管理方面42件,道路交通方面26件,农业、水利、土地、林业方面23件,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方面23件,财政、金融经济发展及优化经济环境方面12件,环保、司法、社会治安等其他方面14件。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内容丰富,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了广大人大代表较强的履职能力。其中,周建超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规划建设西南乡镇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议”、高国治和高广社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奖补力度,鼓励流转企业、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参与示范园区建设的建议”以及周遂成、马文明、张红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有质有量,突出反映了新郑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和一些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