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郑市人大常委会认真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全年共作出重大决议、决定3项,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7项,组织视察调查35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1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中心,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新郑市“三大主体”工作的引领,是建设临空经济强市的龙头,是市委2014年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一是关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规划工作。5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城乡建设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城乡一体,统筹兼顾,增强城乡规划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前瞻性,按照全市总体规划积极规范实施。二是关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项目推进。9月份,市常委会组织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深入到道路交通、新型社区、产业集聚区等项目建设现场,了解工程进度,组织代表座谈,提出了要着力解决好土地流转和农民就业,壮大产业规模,统筹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建议。三是关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建设。常委会审议了新郑建设生态市规划,做出了《关于实施新郑市生态市规划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坚持城乡建设与生态建设统筹推进,并加大投入,狠抓项目,强化考核,确保2020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生态廊道建设及管护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因地制宜,完善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生态廊道建设成果的建议。
突出重点,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针对当前国际国内需求不旺,煤炭行业效益整体下滑等问题和矛盾,常委会提出要在困境中寻找机遇,通过政策、资金导向,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提高工业经济整体运行质量;大力开展招大引强,壮大工业经济实力;高度重视本土企业的扶优扶强,不断增强工业经济的活力。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及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后,提出要找准主导产业的切入点,突出开发重点,实现投入和产出效益最大化;用活政策,扶优扶强,打造品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常委会还高度关注该市商贸物流业发展,先后多次深入到华南城、华商汇等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视察、调查、座谈,了解项目进度,认真解决好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快速推进营造良好的环境。
关注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积极推进民生热点问题的解决,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环境质量问题,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到重点治理企业进行现场督导调研,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依法解决好危害群众健康的违法生产、违法排放等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公办幼儿园师资配备情况等涉及民生问题的专项调研,并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开展。
加强监督,扎实开展执法检查
7月份,常委会对全市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六五’普法工作决议”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到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六五”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情况报告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反馈问题整改意见的报告,并对下一步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常委会还对商务执法工作情况组织专题调研,要求市政府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全市商品流通市场秩序,营造市民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创新载体,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载体,完善机制,强化功能,不断提升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一是成立代表专业活动组。常委会邀请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共同兴趣爱好的代表组成8个代表专业活动组,发挥其专业优势,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开展专项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丰富了代表活动形式,也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履职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一年来,代表专业组共组织活动18次,提交调研报告16篇。部分专业活动组还建立了微信群,方便代表随时交流履职情况,对有关问题展开讨论,发表看法。二是建立“双联系”制度。常委会制订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要联系3名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要联系原选区3名选民,并建立联系档案,定期登记联系情况,进一步畅通了市人大常委会与基层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渠道,拉近了人大与群众的距离。
严格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常委会按照市委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中心,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组织学习,反复对照查摆,广泛征求意见,对查摆出的14项突出问题和征求到的6大类154条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坚持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原则,严格落实办公用房标准,加强公车管理,从严把握公务接待,严格视察纪律,积极推进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对常委会26项自身建设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确保“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