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郑州市上街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徐勇关于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会议由上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为国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7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领导,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人大各街道工委主任和常委会各委室,区政府相关部门,市、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上街区政府牢固树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理念,以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用途管制,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深化改革,土地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日趋规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会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
会议同时指出,土地是国家最重要、且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是实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在上街区进入全域城镇化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城乡一元化的加速推进,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主要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土地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经济建设与土地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不能满足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部分企业土地利用率低,建筑设计标准、密度、容积率达不到要求,土地资源浪费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针对这些问题,会议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法,增强干部群众合理利用土地和依法保护耕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把依法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为土地管理法深入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要关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办法,主动适应城乡一元的发展格局。
(二)积极采取措施,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认真处理好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建设用地的关系,要在扩大增量上“开源”,在集约节约上“节流”,在盘活土地中“增效”,千方百计满足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一是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尤其是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大项目、基础设施用地等尽量列入国家或省重点计划,力争不占用上街区建设用地指标。二是要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的契机,统筹安排辖区各行业用地,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优化建设项目布局,拓展辖区发展空间。三是积极探索、认真研究实施好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建设用地指标周转等各项政策,挖潜盘活存量土地,满足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
(三)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综合使用效益。要按照产业集聚、企业集群、管理集约的格局进一步规范园区建设。上街区政府要定期对辖区投资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个别低效益、重复建设项目以及征而未建的项目,采取果断措施,促其尽快退出或依法收回占用土地,以整合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杜绝“多圈多占”、炒地皮现象的发生。要建立新批土地信息库和跟踪检查台帐,定期跟踪检查,防止土地闲置。
(四)认真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依法行政。要结合上街区总体规划修编、“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认真修编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到三规合一。同时要切实维护规划的刚性,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用途管制,杜绝一切破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把土地管理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