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副主任彭德成的带领下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到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梨河镇司法所、新郑市法院、新郑市看守所查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新郑市司法局负责人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新郑市与1998年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在法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办公室,在新郑市14个司法所以及3个律师事务所设立了17个法律援助受理点,并针对专门群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网络延伸到弱势群体、村(居)委会。形成了以“两室一站一点”为主阵地、以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覆盖“市、乡、村”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打造起“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近年来,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长,2013年受理案件428件,2014年受理案件678件,今年截至8月底,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共362件,结案226件,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共计127万余元。新郑市法律援助工作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受到了上级司法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先后获得了“河南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郑州市优秀法律援助中心”、“郑州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调研组对新郑市法律援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法律援助的宣传形式、广度、深度等诸多方面存在不足,使许多符合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因不知道法律援助而得不到及时帮助;二是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与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部分弱势群体的诉求得不到满足,距离上级对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和“全覆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法律援助补贴标准远低于一般案件代理费的标准,极大的影响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积极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建议:
一要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保障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构建起弱势群体诉求理性表达的渠道,促进社会公正,保障社会和谐。
二要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资源,建立市、乡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综合开展公共法律教育、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支撑作用。
三要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对法律援助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适当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提高办案人员积极性,多渠道协调解决法律援助需求增多与办案人员资源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