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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时间:2015/9/25 来源:新郑市人大

  9月22日,新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新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李书良主任主持会议。新郑市政府副市长康红阳、新郑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3名特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郑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新郑市2014年度财政决算情况报告、新郑市201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新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查并批准了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会议还对新郑市人民法院1名副院长、人民检察院2名副检察进行了工作评议,并对3位同志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上,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分别就相关议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康红阳副市长代表新郑市政府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
  李书良主任对会议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关于财政与审计工作:一是新郑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收支工作的领导,认真把关;二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逐件落实,抓好整改,力争整改到位。三是对问题严重,顶着不办的,法检部门要提前介入,严肃对待,从严查处。四要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管理,督促各预算部门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相关规定;五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坚持依法审计、公开审计和从严监督,为各单位用好权、花好钱把好关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现象,确保财政管理规范,经济运行健康。六是新郑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搞好跟踪监督,紧盯问题不放,确保财政收得好,更要支得好。
  2、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要把办理结果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最终标准,切实保证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结率。二要严格规范专项基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用好、用到位;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报告基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督。三要严把办理质量关,使代表建议不但办的快,而且办得好,真正达到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3、关于执法检查工作:一是要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方法、平台进行《电力法》宣传,全面提高公民依法用电、护电意识。二是新郑市政府要创新性工作,将电力执法主体问题提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探索电力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明确责任,为全面贯彻实施《电力法》提供坚实保障。三是电力工作涉及发改、规划、国土、林业水务、公安、交通等多个部门单位,政府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既明确责任,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新郑经济发展。
  4、关于工作评议: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学习,必须带头打牢法学理论基础,增强司法为民专业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二要以此次工作评议为契机,更进一步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再接再厉,不断推动自身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三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造世界观,认真遵守廉政守则、职业纪律以及各项禁令,做到令行禁止,干净干事,老实做人,洁身自好,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造福于人民。四要抓好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共同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法检”两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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