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强化自觉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郑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先后4次听取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3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廉政谈话,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机关委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人大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严格责任制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郑州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及新郑市机关作风“十不准”规定要求,明确廉政要求和相关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与去年相比,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参观考察、公务招待费都有明显减少。9名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18名委科室主任、副主任每周到分包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调研,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00多件。
抓住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把落实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和新郑市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和在“三严三实”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不折不扣抓问题整改。在上级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虽然没有人大的问题,但人大常委会党组经过举一反三,对照“三严三实”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感到人大常委会在群众办事难方面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对上级巡视组指出的共性问题、自身对照查找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改进措施,着力做好整改。二是深入持久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馈出的问题,提炼出整改重点。对每个整改重点都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间、目标、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进行了通报公示。各责任委室和主要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立竿见影,狠抓落实,从而使突出的重点问题都得了全面整改,没有出现“夹生饭”。12月初,市人大召开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常委会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对照检查,每个党组成员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剖析。
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及议事规则。坚决贯彻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留“死角”。划定行为规范的“高压线”,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硬杠杠”。按照市委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落实整治“五个一律”要求,杜绝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各种名义收受礼金行为,有效地防止了“节日病”的发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在新郑网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全年没有出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出国旅游等现象,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司机,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
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理论学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年组织理论学习6次,参学率100%。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意见。6月24日,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党员干部会议,市人大党组书记、主任李书良就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为机关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机关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纪律教育。在8月、9月、12月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市委中心学习组开展的“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学习讨论活动,每个党组成员根据学习讨论内容,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进行学习小结。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焦裕禄》等宣传正能量的影片,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党性党纪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针对“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征集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15条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干部提拔任用年度考核工作,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书良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重视反腐倡廉教育。自觉参加市委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人大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在元月、4月、7月、10月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地生根。三是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郑州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及新郑市机关作风“十不准”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时,对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止并杜绝他们借用领导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