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县市区人大正文

上街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时间:2017/10/26 来源:上街区人大

  10月25日,郑州市上街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双兴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领导,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人大各街道工委主任、区政府相关部门,市、区部分人大代表和5名旁听公民列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上街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整治,各部门认真落实,积极作为,扎实推进,上街区的生态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

  会议同时指出,上街区作为工业性城区,产业结构不合理,能源消费量大,加之处于城镇化加速阶段,施工工地数量多,环境质量改善方面还需付出持续的努力。针对这些问题,会议要求:

  (一)精准治污。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工作中要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邀请郑州市PM2.5特别防治专家组对上街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和空气质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精准分析,对主要污染物、重点污染源进行会商研判,找准“病根”,确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改善环境环境质量。

  (二)加强监管。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燃煤企业、容易产生颗粒物和排放污染物的重大污染源,如电力、水泥、碳素、刚玉、耐材等进行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现有的治污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和综合整治,同时安排专人盯防,及时查处偷排行为;对上街区所有工地按照“7个100%”要求监督管理,对不达标工地坚决停工治理;对上街区道路按照“以克论净”标准,加大吸尘保湿保洁力度。要按照环保新法新规对标治理,对污水处理企业和排污工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和枯河出境断面达标排放。对治污不力的责任人,要追究其纪律责任、经济责任,重大污染案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采取更强的措施、更严的手段,持续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三)依靠群众。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营造浓厚的防治氛围。要强化市民的参与意识和贡献意识,畅通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公众信箱,鼓励人民群众举报环境污染行为,对域内的污染,执法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对域外环境污染行为要借力(市环保局)依法查处,努力使保护环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四)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环保能力标准化建设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可在上街区边界布设自动检测设备,监控外来污染物输入对上街区空气质量影响;也可在重点企业周边进行布控,实时监控重点企业排污对环境质量影响。加快实施枯河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同时要引进环保专业人才,提高环境治理综合能力,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任务。

  (五)削减煤耗。充分考虑上街区环境容量,走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之路。要把通航、陆港、休闲养老、高端制造等产业请进来,做优做强;请高耗煤、高污染产业走出去,大幅度减少燃煤量,彻底扭转企业达标排放而区域污染超标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生态平衡。

  (六)联防联控。要积极参与郑州市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协同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争取郑州市环保局支持,由郑州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协调,建立区域性的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三地交界处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执法力度,切实把郑州市上风向的环境污染治理好,为郑州市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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