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宋双兴主持召开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马丽、朱书民、马松宝、岳斌、赵立、李向阳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虎荣鑫,区政协副主席赵文瑛,区人民法院院长乔亦丹和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房管中心、镇(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5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上街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我区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和《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政府债务限额,宋双兴要求,上街区政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限额合理举债。要拓宽财源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使用资金,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关于物业管理工作,宋双兴要求,一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二要时刻把居民的需求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合理诉求,共同做好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三要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逐步提高业主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