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登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华敏主持。登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名,出席会议30名,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登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康红阳所作的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史战胜所作的市政府关于开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县级干部程彦宏所作的市政府关于我市新兴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及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建永所作的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暨2018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冯颖灿所作的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票决方式表决了登封市人民政府、登封市人民法院、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喜年、闫新生、杨国强、弋群立,党组成员杨建勋、王志敏出席会议。
登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康红阳,市政府办,督查室,登封市人民法院院长赵洪印、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文胜,登封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工信委等有关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区办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8名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