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促进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并结合工作实际,经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重新修订出台了《中牟县人大常委会“两先两优”评选表彰办法》。 此次修订涉及五个方面。一是规范了表彰奖励项目及数量;二是明确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三是进一步规范了评选程序;四是加强了评选要求;五是明确了奖励办法。修订后的办法将进一步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同时促进我县人大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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