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体现立法全过程民主的重要标志。作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近年,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始终把立法联系点作为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一二三四五”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2019年以来,先后组织对9部法律(草案)和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拟出台的8个地方性法规草案开展意见征集工作,整理上报135条书面意见,以机制创新不断推动基层立法点工作高质量开展。
建立一个机构
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常委会年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定期向区委专题汇报,确保这项工作在党委领导下顺利开展;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薛燕任组长,分管法工委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4名常委会委员、2名区人大法制委委员和1名人大代表,均具有丰富的法学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区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合署办公。在常委会机关专门设置立法联系点日常办公场所,配齐办公桌椅、电脑、传真电话、投影仪、书架和档案柜,为高质量开展立法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物质经费保障。
实施两项制度
为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金水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和《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络点工作规则》两个工作制度,工作办法和规则对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进行细化规定,接到上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任务后,及时将有关法律草案和情况说明,以纸质或电子信箱、微信方式发送给各基层立法联络点,组织召开座谈会,在本系统、本行业或者本单位内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联系点应当“原汁原味”反映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作必要的归纳整理,报送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工作情况,基层立法联系点向参与立法工作的人员颁发证书,肯定成绩,鼓励其提出更多高质量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畅通三个渠道
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各群众团体的意见,让法规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在辖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设置立法建议意见箱,广开言路,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民情、尊重民意、反映民声,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具生命力。
开辟网络征询意见渠道,依托金水区人大工作智能系统平台、金水人大客户端、街道工委云平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力量,快速、高效传递立法工作信息,及时收集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畅通联系渠道,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全国和省、市人大年度立法规划和立法动态,提前谋划、准备,按时完成上级人大下达的立法调研、征求法律法规和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等工作任务,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桥梁作用,努力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依托四个平台
为扩大基层单位和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覆盖面,畅通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金水区人大常委会着力构建四个基层立法联络点(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联络站、律师事务所)工作平台,常态化地听取群众意见,推进立法工作向基层延伸。
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筛选,确定区司法局、花园路街道办事处、人大凤凰台街道工委、大沧海律师事务所等25个单位为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络点。街道办事处、人大街道工委立法联络点的负责人由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兼任,政府职能部门联络点由1名副职具体负责,律师事务所联络点由所在单位的人大代表担任负责人。同时,确定1名有一定法律知识、实践工作经验、热心立法工作的同志作为立法联络员和信息员,并为基层立法联络点授牌,促进基层立法联络点与代表联络站、街道居民代表议事会议功能三合为一,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做到“五个结合”
如何激发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活力?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五个结合”上狠下功夫。
与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相结合。坚持着眼基层,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和主观能动性,最大程度地使基层群众、基层组织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将立法工作与居民议事会工作有机衔接,将1000多名居民议事代表纳入参与立法工作的群众代表库,有效夯实立法的民意基础。在对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随机选取若干名居民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座谈会。2021年1月25日,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和人大街道工委组织辖区的牛怀中、李玉秋等10名居民议事代表对《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居民议事代表结合生活实际踊跃发言,建议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餐饮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有代表提出,食品浪费是一个法律边界较为模糊的概念,应予细化。居民议事代表以主人翁的态度畅所欲言,使“高大上”的立法工作贴近群众,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立法工作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使基层立法点真正成了反映社情民意的“直通车”。
与专业领域部门工作相结合。立法工作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征集行业领域内专家和专业人士的意见,让专业意见体现到法律条款中,是提高立法工作专业性和科学性的重要保证。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辖区司法资源优势,与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大沧海律师事务所、泰豫恒律师事务所联合,组织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参加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意见研讨会,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26条;对《地方组织法》提出修改建议7条,如增加各级监察委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产生的方式和监察委领导及成员的设置及任免程序;建议明确对依据《监察法》采取留置等强制措施需要经各级人大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许可等。对涉及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领域的立法草案,依托区司法局、区文明办、区农委等政府职能部门和人大教育行业代表联络站等广泛征集专家和行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去年以来,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出修改建议20条,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13条,对《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17条,对《郑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20余条。
与人大代表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鼓励代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调研,积极提交高质量的立法议案、建议,开辟代表知政履职新途径。2021年1月,区人大代表、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李维群提出《关于将郑州市嵩山山脉生态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的议案》,通过驻金水区的省、市人大代表分别向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议案,已被立案。市人大代表刘本彩领衔提出《关于加快制定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加快制定郑州市古树名木后备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市公园条例的议案》等8件立法议案,均正式立案。其中,《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
与司法监督工作相结合。金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时,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查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实施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代表视察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转化成立法议案、建议,通过立法联系点及时上报。比如,刘本彩、姜会雁等代表认为《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公民文明养犬、文明祭祀、文明用餐、在公交和地铁上进食等行为无明确规定,向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对条例进行部分修改的议案,已被立案。
与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基层立法联络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功能,2020年以来突出以《民法典》宣传为契机,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沟通,邀请法官、律师举办法律讲座,从社会最关切、群众最关心、民生最需要的事情讲起,让群众走近《民法典》、熟悉《民法典》,更好地遵守和运用《民法典》。在对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注重加强法制宣传,让人民群众在建言献策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熏陶、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立法工作与法制宣传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