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检查组在养老机构金色年华颐养中心检查
4月16日,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伟利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张毅,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前期,执法检查组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对我区《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暗访和调研。16日上午,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金色年华颐养中心等养老机构、盒马鲜生探十里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桐柏一中校园餐厅等项目现场,了解大型超市食品规范化管理情况,检查饭店操作间、后厨设施卫生管理、进货台账、餐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交流,并随机暗访了群众,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通过了解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校园食品、节令食品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情况,详细了解全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随后,执法检查组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工作汇报,检查组成员围绕推进法律实施、保障食品安全进行座谈交流。
执法检查组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盒马鲜生探十里店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始终将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检查组也指出全区在贯彻实施法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食品安全法》的教育宣传覆盖面不够广泛和深入,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和监管设施亟待加强,执法行为缺乏有力的科技支撑,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自觉性不高,网络订餐、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手段不够完善,以及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和社会监督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区政府及各有关主管部门: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升群众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和曝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类监管,落实“黑名单”制度,积极探索对小餐饮、小作坊、流动摊贩等小微主体的监管办法;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硬件设施设备建设和智慧化科技手段的运用,改善执法条件,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五是要进一步深化协同共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推动社会共治,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