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于10月25日举行,会期5天。
会议由郝建生主任主持。会议听取了内司工委主任郭小军关于述职评议视察情况及《〈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修正案(草案)》初审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城建工委主任宋土旺关于《〈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法制室主任司久贵关于《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农工委主任张淑芬关于《〈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初审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柴清玉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汇报。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于12月25日至29日举行,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修正案(草案)》、《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并评议述职人员述职报告,听取并审议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及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快县乡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关于制定〈郑州市城区教育发展规划管理条例〉》、《关于制定〈郑州市开发区条例〉》、《关于制定〈郑州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条例〉》四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副主任李保山、主永道、王福成、刘春年、栗培青,秘书长赵英出席会议。